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室,各制作机构:
为推动全省广电视听精品创作生产,省广电局拟开展2026年广电视听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电视剧类(含电视剧、网络剧、网络故事片、电视动画片)。重点鼓励支持引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大力发展“三大经济”、“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等主题进行创作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故事片、电视动画片。
(二)广播电视节目。重点对“讲好五个故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对外传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题材的纪录片、广播剧、理论节目、文化类节目及经济类、道德建设类、生活服务类、科教类、乡村振兴类、法治类、妇女儿童类等公益节目原创作品完成片进行扶持。与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全省理论节目推优扶持计划项目纳入扶持,广播电视节目(新闻类)结合新闻百佳评选工作开展,不再另行申报。
(三)网络视听节目。重点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云南特色产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及乡村振兴、廉洁文化、非遗传承和发展、对外传播等主题的网络视听节目进行扶持。包括网络微短剧、网络直播、网络微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短视频、网络音频节目、网络公益短片等原创网络视听作品的完成片,以及省广电局主推并进入拍摄制作阶段的重点主题宣传和微短剧项目。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宣推的优秀作品,获得2025年第三季度以来的省广电局季度优秀及其他推优网络视听作品统筹纳入申报范围。
(四)公益广告。重点对生态文明、生物多样、民族团结进步、旅居云南、“一带一路”建设、法治、税收、敬老养老、健康教育等主题已完成的公益广告作品进行扶持,包括广播类、电视类原创作品。前期征集扶持已完成,不再另行申报。
(五)媒体融合典型案例。2026年云南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纳入扶持,不再另行申报。
(六)澜湄视听“优嘉”计划优秀案例。此项活动征集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纳入扶持,不再另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云南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和备案机构、省级院校。
(三)电视剧类申报项目须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从云南省通过广电总局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且此前未参加过省级财政资金相关扶持。
(四)合作作品申报项目,须由一家单位为主进行申报,并得到合作者或权益所有者书面授权。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保证对作品依法拥有相关的著作权,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其他侵权情形。作品权利是多方所有的,须得到所有权利人的书面授权。
(六)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当书面承诺项目资助方对作品享有使用权、荣誉权等双方约定的权益。
(七)申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扶持项目应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播出的作品,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完成片应为取得发行许可证且未参加过扶持的作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项目不符合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或知识产权等存在争议的;
2.申报主体存在欺骗、剽窃、贿赂等问题的;
3.申报主体正在发生影响该单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问题的;
4.申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被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5.申报作品存在有违法违规人员及失德艺人参与的;
6.此前创作引导扶持项目或剧本扶持项目没有完成的;
7.其他不宜的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初评。各州(市)广电局及云南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初评单位,负责组织所辖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的审核、初评,签署初评意见并向省广电局推荐报送通过初评的申报项目。其他省级节目制作机构、省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和备案机构、省级行业部门和院校按要求直接向省广电局申报符合条件的作品。
广播电视节目,每个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推报项目不超过10个,驻昆节目制作机构等报送项目不超过5个。网络视听节目,每个州(市)广电局推报项目不超过州(市)所辖区(县)数量的2倍,云南广播电视台推报项目不超过10个,省级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驻昆节目制作机构等报送项目不超过5个。公益广告不受限额。
(二)复评。省广电局相关处室负责汇总审核初评推荐项目,组织复评并提出具体扶持建议。
(三)定评。省广电局召开定评会,对复评结果及扶持建议进行研究,形成扶持项目名单及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建议并报省广电局党组审定。
(四)公示。通过省广电局网站及公众号对扶持项目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扶持项目结果,并下达资金;公示有异议经复核仲裁确有问题的,不予扶持。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以邮寄日期及其他具备效力的佐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须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作品统一拷入U盘一式1份(广播电视节目及其他网络视听作品完成片要提供网盘链接)。所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三)项目申报材料以中国邮政快递(EMS)寄达: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邮政编码:650031。
(四)项目申报类别具体咨询及报送联系方式如下:
1.电视剧类。联系处室及联系人:电视剧处周西琳;电话:0871—65328151(网盘链接发至邮箱37181633@qq.com)。
2.电视纪录片、广播剧、理论节目、广播电视节目(新闻、少儿、文艺、科教)等。联系处室及联系人:宣传处张晶;电话:0871—65344827(网盘链接发至邮箱1442870308@qq.com)。
3.网络视听节目。联系处室及联系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段怀芮;电话:0871—65415189(网盘链接发至邮箱sgdj2024@163.com)。宣传处高洁;电话:0871—65425586(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宣推作品)。
4.澜湄视听“优嘉”计划。联系处室及联系人: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匡燕;电话:0871—64199187;邮箱:ynsgdjdwc@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广电局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好各类别扶持项目的审核、初评、申报工作。
(二)申报项目要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严把政治方向关、创作导向关、艺术价值关,强化精品意识、创新意识,体现新时代云南广电视听精品创作生产的实力和水准。
(三)严格初评程序,公平公正评审推荐项目,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经得起各方检验。
附件:1. 2026年云南省广电视听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电视剧类)
2.2026年云南省广电视听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
3.2026年云南省广电视听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网络视听节目)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