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云南网: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新闻立台,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人才引领示范作用,激励推出更多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作品、打造更多优秀新闻节目、培养更多优秀新闻人才,进一步提升全省新闻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省广电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百佳”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一)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原创,在2025年度播发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
(二)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在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及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专职从事新闻采访报道的记者,新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和新闻作品的编辑均可参加推优。5年内有不良新闻职业道德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推优。
二、推优项目及标准
(一)优秀广播新闻(10件):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直播等体裁。内容真实,思想性、新闻性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严谨、结构完整,牢牢把握时度效。消息应简明扼要;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直播等应主题鲜明、选题典型、结构合理。充分利用、合理编辑综合音响元素,发挥广播特色,社会效果好。
(二)优秀电视新闻(10件):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直播等体裁。内容真实,思想性、新闻性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严谨、结构完整,牢牢把握时度效。消息应简明扼要;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直播等应主题鲜明、选题典型、结构合理。综合运用图、声、字等元素,生动形象、立体直观,发挥电视特色,社会效果好。
(三)优秀网络视听新闻(10个):由网络视听机构创作生产,在网络平台上首发传播的新闻类短视频、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网络专题等。作品应主题鲜明,制作精良,并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网络媒介平台传播需求,具有较强的舆论引导能力和较好的传播效果。
(四)优秀广播电视新闻栏目(10个):连续播出半年以上,不少于12期,有统一音频或画面标识;播出的新闻报道时效性强,主题宣传效果好,热点引导能力强,制作水平较高,编排合理流畅,形式新颖,充分体现广播电视特色,社会影响较大。
(五)优秀广播电视新闻“头条”、网络视听新闻“首条”(10件):各级融媒体中心开设的重点新闻栏目的“头条”新闻和网络视听平台的“首条”新闻。全面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生动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大党大国领袖的风范魅力。深入报道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工作举措、实践经验、落实成果,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六)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经济新闻(5条):不限体裁。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宣传解读经济政策、亮点成就,围绕经济领域热点问题开展舆论引导,展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蓬勃动力和光明前景。
(七)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调研式报道案例(5个):不限体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三贴近”“走转改”,深入开展蹲点式调研采访,让群众成为新闻主角,选材典型、报道生动、语言质朴,接地气、聚人气、鼓士气,体现提升“四力”要求。
(八)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议题设置案例(10个):不限体裁。把握时度效,议题设置能力强,针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舆论引导力强,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
(九)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记者编辑(10位):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成绩、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向一线倾斜。采访报道、编辑编排等能力强,采写、编辑的作品社会效果好。
(十)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和优秀网络新闻主播(10位):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成绩、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语言表达及节目驾驭能力强,主持、播音的节目特色鲜明、社会效果好。
(十一)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10个):广播电视台及其所属频率、频道、节目、栏目等开设的新媒体平台账号或多个关联平台账号形成的矩阵,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开设账号或多个关联平台账号形成的矩阵,近3年内无违规违纪记录。网络传播力强、影响力突出、口碑良好,突显主流媒体新闻品牌价值。
三、报送办法
(一)申报要求
1.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原则上可申报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作品类每项不超过3件;优秀广播电视栏目不超过2个;优秀新闻记者编辑、播音主持人和优秀网络新闻主播每项不超过2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平台所属优秀新媒体平台账号(矩阵)不超过2个。
2.参与推优作品“主创人员”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作品播发时未署名或报送人员数量超出规定,按“集体”申报。数量要求如下: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广播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6人;电视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7人,如电视作品超过30分钟,主创人员不超过8人;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8人;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不超过6人;广播直播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8人;电视直播类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10人。网络视听类作品不超过5人。
(二)申报程序
各州(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登录https://yn.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后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上传附件后提交。各州(市)、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申报项目,由各州(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审核后,择优向省广电局报送推荐;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筛选审核后直接报送。所有申报审核工作请于3月20日前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结果运用
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百佳”,由省广电局向社会正式公布。“百佳”推优作品将择优报送至国家广电总局参加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申报,或优先纳入省级创新创优资金扶持。
五、其他要求
请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推优活动顺利进行。由于全省第一次使用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广电局联系。
联系方式:广播电视类 高 洁,0871—65425586
张婧芹,0871—68393812
网络视听类 段怀芮,0871—65415189
技术人员 010—86096235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