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电系统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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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22 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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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公布施行以来,省广电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工作,为推动《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我省实施营造了浓厚氛围。

 

 

  一、统筹组织,加强指导。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及时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开展《决定》和保护法宣传工作。

 

  2月28日,省广电局通过宣传例会部署“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把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作为重点进行安排。3月6日、13日,分别通过宣传例会及印发近期重要宣传工作提示方式,对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实施决定和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月20日,通过局宣传例会,部署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宣传,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加强政策解读、以案释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6月8日,印发《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宣传,积极营造推动《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截至6月12日,云南广播电视台在《云南新闻联播》《晚间新闻》《云广新闻》等核心栏目共播发《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扩大)会议通过《实施意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高依法防控 依法治理能力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相关稿件131篇(次);民族频率在5种民族语新闻、民语专题节目和6个微信公众号上,做到每天都有1到2条全省各地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的新闻宣传。普洱市广播电视局结合“爱鸟周”“世界地球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组织该市播出机构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制作专题节目,播出《舌尖上的“红线”》《绿孔雀赢回“家园”了吗?》两期访谈节目,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帆和闫福松从立法执法的角度对《决定》进行了解读,从《决定》的出台背景、执法过程、我省具体落实的细则等方方面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云南广播电视台旅游频率从2月24日以来,在《出行大家帮》《环球旅行家》节目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内容3次。在《整点资讯》中播出相关内容11条,在官方微博、微信中发送保护野生动物相关内容宣传26条。

 

  三是开设专题专栏。玉溪市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电视栏目3期,《法庭纵横—“小宠物”惹出大麻烦》《警视窗—保护野生动物 元江在行动》《见政—玉溪检方:防疫办案两不误》积极倡导市民爱护保护野生动物。临沧市广播电视台少儿节目《快乐成长1+1》面对少儿群体,征集了保护野生动物主题的儿童心声音视频,将其录制为小片花在节目中播出,播出频次达到200次。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先后在《法治曲靖》栏目推出专题报道《猎捕之罪》,在《以案释法》栏目《依法防控》的专题报道中开展了相关宣传,在广播节目《嘻哈菜馆》中开展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话题讨论,在《生活在曲靖》《上班路上》等栏目中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禁止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等相关话题的互动。云南IPTV上线纪录片《秘境星球》,在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天,推荐专题《我们的家园:地球》,呼吁全社会尊重生命、敬畏自然。

 

 

  三、拓展渠道,扩大影响。各级积极运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公益广告播出,扩大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

 

  一是拓展运用新媒体。云南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开展以“禁食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截至6月12日,云视网、云南手机台APP等平台发布稿件124条,全网点击量350余万次。普洱市广播电视台“云上普洱”“无线普洱”信公众号及普洱广播网刊,推送《普洱宁洱:28只野生动物被救助》《澜沧县森林公安局3天连查30余起 无证驯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走私野生动物交易》等新闻101条。丽江市广播电视台通过“丽江热线”、“丽江热线”客户端发布《严厉打击!古城区向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亮剑”》《宁蒗森警一日查处6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等新闻。文山州广播电视台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网站等发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稿件近200条。砚山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号推送《砚山县森警抖音刷出案件线索》,点击量超过210.4万次,点赞量2.5万次。

 

  二是加强公益广告制播。云南广播电视台教育频率、少儿频率制作播出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公益广告;截至6月10日,云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都市频道、娱乐频道、影视频道、公共频道、少儿频道播出《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公益广告1159条次,时长共计579.5分钟。玉溪市各级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合计播出公益广告9358条次。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播出《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平衡》《禁食野生动物 从你我做起》150次。普洱市广播电视台2个频率制作播出《严厉打击走私野生动物交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2条公益广告,1至6月共播出700多次。

 

  三是突出融合传播。云南广播电视台“七彩云端”及时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前后播出《云南森林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等9条新闻;都市条形码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这样的陋习该终结了!一场疫病提醒着我们,保护野生动物迫在眉睫!》《云南保护候鸟出实招 今后这些行为将一律禁止!》等21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稿件,总阅读量达438538次;国际频率微信公众号和越南语节目推送、播出《云南: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10余条稿件和图文信息。河口县在“自贸时代 看河口”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普法专栏,积极宣传《决定》和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突出特色,增强效果。针对云南民族地区特点,突出民族语言传播、应急广播宣传,增强宣传效果。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频率播出《一只蝙蝠的自述:我已经努力进化成没人喜欢的样子,可是……》《野生动物:“我们真的不好吃哦!”》《陇川查获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等图、文、音频专题。禄丰县融媒体中心录制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音频,充分发挥广播电台、乡镇“小广场、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流动音响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共播放法律法规120余次、宣传标语200余条次。西双版纳在易武、象明、勐伴、磨憨、瑶区、普文等边远乡镇,利用应急广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云南大理云龙县针对不同民族的语言习惯,用普通话、白语、彝语、傈僳语,在全县范围以各种形式的“云龙喊话”宣传,接地气、沾土气,持续广泛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公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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