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遴选优秀电视作品进行译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13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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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影视制作机构:

 

  为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积极推动中国当代电视作品“走出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电视剧、动画片和纪录片进行译制,符合条件的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可以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核后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报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内容

  代表我国主流思想价值、展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真实反映中国国家形象的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

 

  二、申报机构资格

  具有作品海外版权(或能协调多元版权主体)、可组织高水平的译制工作、具有明确海外销售及推广计划的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三、申报作品实施要求

  (一)保质保量完成对申报作品的外语译配及对应国家的推广任务;

  (二)译制成品要求包含外语配音及字幕;

  (三)评审结束后,译配工作须在项目正式启动后8个月内完成,推广工作须在项目正式启动后1年内完成。

 

  四、申报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填写《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附后,电子文档可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下载)并送省局盖章审核,每个机构申报的同一类电视作品的数量不得超过5部;

  (二)申请机构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按照申请作品类别提供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纪录片无须提供);

  (三)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作品的相关版权授权文件;

  (五)申请作品U盘2份。

 

  五、要求

  申请材料由各申请单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邮政编码:650031;联系人及电话:匡燕0871-64199187,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1461305851@qq.com(请标注:译制申请XX单位XX作品)。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9日,以收到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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