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发〔2016〕32号),省广播电视局紧扣《云南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标对表《云南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党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云南广电实现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省广播电视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19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开展述法活动。通过依法治省信息系统报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涛2018、2019年度个人述法报告,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每年3月1日前,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省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于2019年1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2018年度省广播电视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3.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年初制定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把“开展分层分类式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列入工作要点。
二是把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19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
三是组织宪法学习专题党日活动。全局各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宪法的贯彻实施学习。各支部利用宣传栏、学习平台等方式开展学习宪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为宪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积极参加省普法办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展播活动等在线法治传播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2019年“壮丽70年 法治新时代”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作品征集、“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网络法纪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是推进贫困地区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利用广播设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广播电视局利用应急广播设备、百县万村示范工程、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等配置的广播设备,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现实需求,认真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为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各州市局按照要求利用本地广播设备播放各类宪法公益广告、宪法专栏、“以案释法”电视专题片等。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向各族人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提高村民法治素养,影响和带动全民尊宪法、学宪法、知宪法,让宪法精神悄然“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开展“挂包帮”工作中,我局通过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结对帮扶对象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将普法教育融入到感情交流中。
六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进一步强化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认识,以宪法法律的宣传贯彻为重点,采取普遍宣讲等方式,引导视听新媒体开展好普法宣传,对新媒体机构进行全覆盖普法。
七是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1)认真谋划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2)举行2019年“宪法宣传周”专题知识讲座。(3)举行宪法宣誓仪式。(4)加强“宪法宣传周”广播电视宣传,通过印发近期重要宣传工作提示、宣传例会提示等方式,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
八是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开辟“法规规章”“宪法宣讲”等法治专栏,云南广电云微信公众号和云南广电云APP同步推送我局法治工作信息。
4.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机构改革后,省广播电视局开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事项215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检查29项,行政处罚138项,其他职权4项,内部审批1项,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权责清单中行政职权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三定”规定,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职能职责进行清理和调整,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法定化。
5.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
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汇总督查等日常工作,各职能处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精心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9号)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召开专题动员培训会,邀请省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组领导专家,对省、州(市)广播电视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专题培训、辅导。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梳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按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先后2次在分管局领导的带领下,组织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向省政府专题汇报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一网通办”工作。目前,我局已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全部46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合法性审查和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工作。
6.紧紧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将局政务服务大厅从单位院内搬迁至临街对外位置,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大限度方便企(事)业和群众。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一门进驻率100%。扎实推进“四减”(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工作,材料电子化比例91.30%。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对可以上网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对于不能上网办理的事项,努力做到企(事)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办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办理规程》、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岗位责任,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协同配合,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组织完成“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认领、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组织认领、录入、审核监管事项37项,其中,认领入库国家广电总局编制的监管事项36项,梳理入库本级监管事项1项。梳理、录入、审核检查实施清单事项37项、执法人员68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81次。指导州市、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审核、入库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7.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方案(试行)》精神,推动政务服务评价多方位、全覆盖,接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进驻实体大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在实体大厅设置服务评价器4台,主动引导企(事)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进行“好差评”。着力构建科学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便民程度等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云南省广电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登记本》,让办事企(事)业和群众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以评价改进工作、以评价优化服务,2019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11件,非常满意率100%。
8.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加强我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业务数据集中对接工作。完成共享数据、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收集、扫描和报送工作,汇聚数据资源项1项,汇聚数据资源数537条次,应汇聚电子证照项11项,已汇聚证照项11项,汇聚入省平台数据54条次,上传国家证照份数64份,对接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围绕科学立法,制定并落实年度立法计划
围绕广电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积极推动涉及本局监管服务所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要求,向省司法厅报送《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申请将《云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法规二档。
经多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省广播电视局没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0.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配套制度。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第30次党组会审定同意《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我局严格执行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和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抓好宣传、培训等工作。结合广播电视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宣传、事业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等公共服务项目系国家广电总局制定实施范围和建设标准,大政方针已由国家层面确定,我局主要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
11.认真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并不断完善。不适格主体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三是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履行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决策事项的主体、法定权限、内容以及程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调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以便承办部门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及时公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五是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也没有出现规范性文件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形。
省广播电视局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并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广播电视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多次参与法律咨询工作,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保障省广播电视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云南省“一方案、三办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涛亲自抓,做到重点任务班子集体讨论,局长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是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调研,制定方案。省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启动方案拟定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家和省推行“三项制度”的统一规定动作作了进一步强调和重申,明确了实施步骤、时限和保障措施,细化各处室责任,形成工作方案讨论稿,经相关人员讨论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并进一步吸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送审稿。2019年第20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同意《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会后及时印发执行,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三是积极宣传,加强培训。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机关各处室不折不扣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并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1)及时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转发机关各处室,要求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吃透和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2)派专人参加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闻发布会和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会后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3)充分利用局大楼门厅宣传展板、局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平台等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宣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及我局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积极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4)举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由本局法律顾问、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一飞讲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知识,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5)强化督察,督促落实。开展督察工作,及时了解各处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向省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出现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或者持无效证件执法的情形。我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已经由省政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行政执法活动都由担负行政执法职责的职能处室合格的行政人员实施。二是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本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建设。组织2批3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到期换证和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
14.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及时调整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局更新后的动态清单,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抽查细则》,印发全局实施。围绕广播电视领域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督促力度,增强执法监督检查实效。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红河、文山2个州市的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经营情况和广播电视台台名、节目设置范围及节目套数进行了检查。对昆明市辖区内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证的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方向和创作制作过程中坚持正确方向导向的情况和国家广电总局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文山州广播电视台、广南县、西畴县、富宁县、马关县、丘北县6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对广播电视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的情况以及坚持广告正确的导向,落实广告制作经营的承接、登记、审查和建档情况等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
15.加强广播电视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受理行政许可817件、办结行政许可809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检查14次,行政确认14件,办结政府内部审批48件,其他行政职权28件。
一是依法规范管理播出传送机构。(1)对省台生活资讯频道和云南数字电视频道违规整改情况及管理运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2)对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德宏分公司擅自开办“数字德宏”自办频道并播出节目和广告的违规问题,擅自将凤凰卫视高清、凤凰资讯高清2套节目向酒店宾馆和付费用户普遍传送的违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治理。(1)按照国家十三部委《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2号)和我省联合印发的通知部署,组织全省完成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并参加迎接国家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云南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回头看”。(2)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停止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的通知》(广电办发〔2019〕92号)要求,组织完成了对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的排查清理活动。(3)结合总局整改通知和省局监看,下发《播出广告违规整改通知书》16份,责令停播40条,整改34条。(4)通过监听监看发现并查处了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播出广告违法违规的行为,责令停播并对该台做出全省通报的处理,同时将涉嫌违法情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广告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5)组织完成对云南生活资讯频道播出广告超时违规的行政约谈,督促云南台对播出的虚假违法广告全面开展清理。六是完成对大理州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发布商业广告的违反要求的核查处理并报总局。
三是以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配合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空中电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国庆重保期安全播出。(1)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监听监测及时报送线索信息。全省各级广播电视监测机构、国家广电总局监测台、云南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持续派出专业力量,加强对调频广播全频段监听取证。今年以来,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共派出排查车辆120余车次,出动监测、排查人员300余人次,使用广播电视综合测试仪、频谱仪、扫频仪、场强仪、收音机等专业设备,对政府办公区、密集住宅、商业街区、客运中心、活动广场、边境沿线等重点区域进行流动收测,共监测发现疑似“黑广播”线索98条,及时向公安、工信等部门进行了通报,协调相关部门牵头进行查处。9月底,省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分别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点区域再次进行收测,未发现疑似“黑广播”线索,打击治理行动成效明显。(2)发挥专业特性,为打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黑广播”查处取缔过中,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积极派出专业技术力量,在收测定位、录音取证、设备鉴定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各级广电部门配合相关单位共查处取缔了“黑广播”设备50套,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有力震慑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省广播电视局组织相关技术专家,配合公安部门就查获的19套“黑广播”设备功率情况、覆盖范围、是否侵占广播频率出具鉴定报告。(3)坚守舆论阵地,运用多种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发布打击“黑广播”视频短片、公益广告、标语口号等内容,宣传“黑广播”特点和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揭露违法犯罪产业链条。及时曝光“黑广播”的打击查处情况,有效震慑不法分子。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营造全民打击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省各级通过广播电视机构播出“黑广播”相关内容、打击治理活动标语1500余次;深入乡村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3500余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黑广播”危害的认识,营造出打击治理“黑广播”的良好氛围。
16.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实行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没有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17.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成立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局国家安全专题教育工作会议。拟定局反恐等责任书,开展防风险隐患排查。印发局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防范反恐怖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方案和“防范风险化解工作”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着力加强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情报信息,尽早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的发展态势和重点人员的动向,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对重要部门、重点部位稳定工作作出特别提醒和强调。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特别是在2019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等敏感时期,积极采取法治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基本做到小事不出办公室,大事不出单位门。
18.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抓好《云南省省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名单》的贯彻落实,到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云南猫哆哩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省广播电视局法律帮扶组宣讲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介绍了省广电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并了解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猫哆哩集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省广播电视局将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畅通企业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绿色通道”,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处理企业投诉举报的执法问题,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开展企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持。
(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9.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权力集中的部门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
结合局政务公开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先后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云广办〔2019〕102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批备案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发文审批单》《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办法》和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10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把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整改等工作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论处置、信息更新等任务,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另外,按照政府网站年度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组织全局对在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开展自检自查。按照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又开设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栏目和增设了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链接及“公开目录”栏目,并将局网站检索入口置于网站首页右上端醒目位置。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我局经济工作和重大惠民工程政策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云南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等相关信息。不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局门户网站上增设“宪法宣讲”专栏,及时、主动地在局网站和主楼一层的电子屏上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配合转载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时在网站“法规规章”专栏转载发布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广电总局及局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或废止文件等法律法规。
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述廉、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组织完成2019年度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开展处级干部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问责,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集中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125本。完成厅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报批、备案5批次。局“三重一大”事项行政监督95次。制定印发《集中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实施方案》,摸清底数,及时上报情况,研究确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的禁业范围。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服务、专项审核和数字化工作。
20.加强审计监督,基本形成与云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
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出纳、会计岗位的监督制约,定期岗位轮换,加强银行预留印鉴和密钥的分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将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做到领导干部离任必审,任中择审。组织第三方进行我局中央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项目决算及决算审计,2019年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完成全省2018年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文化安全专项资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广播电视资金省本级)进行绩效自评报省财政厅审核,组织协调完成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中心(含演播厅)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局机关纪委搞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21. 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计受理政协提案2件,所受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结和回复。
22.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没有收到法院判决。
23.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没有收到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
24.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25.优化公共服务
深入实施重点工程,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一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2016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省广电局以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1)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2009年,云南省启动直播卫星村村通工程。2012年,我省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在村村通基础上逐步由粗放式覆盖向精细化入户服务升级。目前,全省直播卫星用户达1083万户(其中,村村通用户278.78万户,户户通用户804.22万户),能够免费收听收看到50多套电视节目和40多套广播节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收视条件。(2)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2015年,云南省启动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共涉及550座广播电视发射台站,中央财政投入5.1591亿元,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均居全国之首。2018年12月17日,该项目全面进入试验播出阶段,地面无线信号覆盖区域内能够免费收听收看到12套中央电视台标清电视节目和3套数字音频广播。(3)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该项目分年度下达任务)。2016至2019年,中央共投资1.888亿元用于改善我省118座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每台站补助约160万元。截至目前,2016、2017年度下达的37座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2018年54座任务中,34座已完成验收,其余20座正在实施;2019年下达的27座建设任务正在稳步推进中,基本完成方案设计和规划,正在招标采购、开工建设。该项目极大改善了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本工作条件,有效提升无线覆盖公共服务能力和安全播出保障能力。(4)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该项目分年度下达任务)。2016至2018年,中央投资1.37亿元对云南省86个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进行提升,专项用于购置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截至目前,各任务县已基本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实现高清化制播。
二是实施百县万村示范工程、覆盖工程、自治州工程。2016至2018年,我省全面完成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综合文化活动中心959个示范点,及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169个行政村广播项目建设。各地充分发挥广播器材作用,将播报时事新闻、政策信息、农业技术、气象预警等融入百姓生活,受到了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2019-2020年,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广播项目,共建设1414个村。目前,2019年936个村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准备实施2020年478个村广播器材配置。
三是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播影视重点项目预算20,678.35万元,并将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项目)资金和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专项资金分配到各州市县。加强中央无线广播电视覆盖(模拟、数字)运维费、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资金、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资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公共服务经费发挥效益。
26.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成立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领导小组,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按时报送2019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报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在我局门户网站登载行政复议办事指南,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政复议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报送我局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情况。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27.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19年,省广播电视局没有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28.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定职责范围梳理甄别,将信访投诉请求导入法定途径,并确定解决诉求的责任归属、时限等,细化解决诉求工作流程。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29.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领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指导全系统始终按照“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领导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解决困难)。着眼于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建立健全信息分析机制,健全和完善局、机关部门和州局三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的主导作用、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网上信访系统,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问题解决中。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反馈交办的信访诉求。2019年,接待来信来访32(人、件)次,受理12345电话查询31个和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系统接件7件,受理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咨询1人次,办理局长信箱咨询和投诉24人次,并按时做好答复。
(七)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好面向企业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宪法精神,积极推动省广播电视局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面向各类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工作。主动抓好对广播电视、以及与广播电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单位提出管理要求,明确其必须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制作、传送、播出和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进行广播电视法规、文件的疑惑解答,在下发许可证时再次对办理机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宣传。
利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外部和内部宣传平台,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内部“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宣传平台搭建在局政务通上,主要对本处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以案释法,负责本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及时下载省普法办组织拍摄或推荐的“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系列节目,突出重点,平均每周选择5期节目在宣传平台上播放,并提出学习要求。外部“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宣传平台搭建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上,建立“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把省普法办组织拍摄制作或推荐的以案释法节目链接在该栏目内,将“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系列节目对社会进行宣传。以“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为契机,印发《2019年云南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宣传月活动,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共发布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通告506个,举办“三电”设施保护知识竞赛23场次,举办主体宣传日、新闻发布会等现场活动数量43场,散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品75421份,出动宣传车677台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672条,设置宣传传栏、橱窗广告、公共交通工具车载媒体166个,深入学校、街道、企业等单位宣传246次,开设新闻专栏、专版12个,刊发新闻稿39篇,电视和广播播放新闻311条、专题节目442次、公益广告16677条次,手机互联网发布微博、微信6923条,群发公益短信21351条, 网站开设新闻专栏42个。
31.建立定期学法制度,年度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先后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省广播电视局于9月11日上午举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由本局法律顾问、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一飞讲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知识,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12月6日上午,由局法律顾问、上海段和段(昆明)律师事务所赵一飞律师讲授宪法知识,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公务员、局属各单位科处以上干部60余人参加讲座。
32.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将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与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
在2019年初制定培训方案时就明确要求,把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列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宪法法律培训,同时依托宪法宣誓仪式对新进工作人员、新任职晋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的比重,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33.将法治人才的培养发展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依法依规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干部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任职经历、岗位搭配、职务层次等方面科学合理,不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机构改革后,省广播电视局设置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审批处,配备7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法治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的比重,组织完成全局干部教育培训5期1033人次,完成中央党校、国家广电总局研修中心、省委党校、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及省研修学院等各类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和报备工作,共计41批167人次,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系统公务员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34.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将我局具有法律专业文凭和法学专业文凭的一名正处级干部和一名副处级干部调任为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的处长和副处长。
(八)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35.将同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
严格落实财政保障制度方面。积极向省政府、省财政争取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在组织推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行政宣传培训、示范创建、考核评议等方面的各项经费支出。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信息化水平。确保了我局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有足额经费保障。
36.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拟定《中共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党组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复查实施方案》,对标对表《云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中法制建设和诚信教育测评标准,高标准完成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复查工作。
37.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动抓好对广播电视、以及与广播电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实际,积极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解读规章文件,对社会机构在办理许可、颁发许可证过程中给予指导和解疑释惑,对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的工作调研和督查中进行法规宣传和指导。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千名骨干进乡村、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赴基层党支部和挂钩农村党支部开展宣讲。结合国家安全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充分利用法治宣传专栏、文化走廊、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开展主题活动等形式,利用省广播电视局“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外部和内部宣传平台,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在局门厅、服务窗口等办公场所摆放宪法宣传板报,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局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宪法宣传挂图、摆放宪法折页等宣传材料,让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营造宪法学习的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把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工作要点,结合各重要时点、节点,通过每周套开总局宣传工作例会认真部署法治宣传工作,安排部署法治宣传工作,明确宣传重点和具体要求,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平台加大公益普法力度。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开展法治公益广告宣传,督促检查广播电视媒体播出法治公益广告。全年共部署开展相关宣传39(项)次。包括:1月18日,部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2月15日,部署开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深化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宣传。2月22日,部署开展关于依法做好征兵工作宣传、扫黑除恶宣传工作。3月1日,部署开展我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宣传;3月22日,部署开展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宣传、云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3月29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4月12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4月19日,开展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降低云南省交通事故死亡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5月10日,开展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宣传工作。5月24日,部署开展做好防范和综合整治传销宣传工作。6月14日,部署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相关宣传、2019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开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宣传。6月28日,部署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宣传。7月5日,部署开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8月2日,部署开展禁毒工作宣传。8月16日,部署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8月23日,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宣传。8月30日,部署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9月20日,部署开展近期扫黑除恶宣传。9月27日,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保健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宣传。10月25日,部署开展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11月8日,部署开展继续做好扫黑除恶宣传。11月22日,部署开展做好“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11月29日,开展关于全省集中收缴和销毁非法枪爆物品专项行动宣传工作。12月13日,开展关于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督察云南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提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宣传提示。
38.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按要求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把贯彻落实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情况列入《2019年1-6月份局长重要批示指示立项督查任务清单》。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2019年10月,拟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方案》,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紧急通知》,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
二、举措成效
(一)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省广播电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机构改革后,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第13次局党组(扩大)会听取我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成立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等9个议事协调机构,决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协作、日常事务有人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省广播电视局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部署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是领导重视,贯彻落实。抓好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组织学习,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积极组织省广播电视局在昆党组成员及机关处以上干部、云南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频率频道综合部门处以上干部、昆明市广播电视局班子成员、昆明市广播电视台班子成员,以及上述单位法制部门人员在云南分会场参加2019年广电总局举办的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认真研究,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将法治工作作务、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广播电视法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重点,制定计划。省广播电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国家广电总局2019年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内容,要求各处室(单位)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是强化学习,抓好教育。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利用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等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