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转发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13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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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社会各有关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广电发〔2019〕72号)转发你们。请接此通知后及时转发各级播出机构和有关单位,并进一步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创作展播工作。

 

  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播出机构要更加重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创意、制作和播出工作,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

 

  请获得广电总局专项资金扶持的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曲靖电视制作中心于2019年8月28日前将事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发票、开户行和账户报送至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项目名称为:广电总局公益广告扶持资金)。

 

  联 系 人:尹光超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379920

 

  联系地址: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邮编:650031)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8月12日        

 

 

总局公布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广电发〔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促进提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数量和质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

 

  经各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推荐,总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专项资金由总局下拨至各省局和中央级机构,各省局负责将资金分发至所属获扶持的单位和个人。专项资金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需将专项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

 

  各省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播出机构要更加重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创意、制作和播出工作,更好地发挥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传播机构类)

     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组织机构类)

     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广播作品类)

     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电视作品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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