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安排,我局将于2019年11月召开“全省播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和其它独立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播音工作,达到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29号)规定执行。
1. 主任播音员
(1)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20年,并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满 5年;
(5)获得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25年,并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满5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精通播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
(2)熟练掌握播音创作规律和语言表达技巧,播音有明显的个人特色,能解决播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个人形象和语言表达技巧符合节目定位要求,能够指导下级播音员开展业务工作,是本单位播音主持业务骨干,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播音界有一定影响力。
(3)能很好地完成广播电视等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成绩显著,每年从事播音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它节目主持的次数不少于30期;或长期从事播音业务管理、指导工作,在播音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履现职以来,在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3篇以上。
(5)履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优秀播音作品二等奖1次;或获得省级优秀播音作品一等奖1次;或获得省级优秀播音作品二等奖2次。
2.播音指导
获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担任主任播音员职务满5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对播音专业理论知识和创作规律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掌握播音事业发展趋向,对播音改革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精通播音业务,能够熟练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在播音实践中有所创新,形成独特的播音风格,有较强的节目采编、策划和指导下级播音员开展工作的能力,所指导的播音员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或已成为业务骨干,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
(3)能高质量地完成广播电视等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成绩显著,每年从事播音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它节目主持的次数不少于30期;或长期从事播音业务管理、指导工作,在播音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履现职以来,在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业著作(译著)1部。
(5)履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优秀播音作品一等奖1次;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播音作品二等奖2次;或获得省级优秀播音作品一等奖2次;或获得省级优秀播音作品二等奖3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或州(市)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3)3份。《情况简表》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情况简表》“单位审核意见”栏注明“经××年××月××日至××日为期××天的公示,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申报播音系列职称人员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证》)等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各一份装订成册,用纸袋封装后,封面须贴《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1)。
4.播音系列申报材料,需附时长约10分钟左右能代表本人水平的播音作品,压缩为普通音视频格式(300M以内,“文件名”标注为个人姓名及所申报职称),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
5.《2018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4)。
(二)其他事项
1.本地区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托评审的程序是:由单位出具委托评审的公函,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2.履职及聘用时间的计算,截止评审会召开当月。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条件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执行。
4.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放宽评审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执行。
5.破格申报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
6.本通知发至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请逐级转发,并同时抄送同级广播电视台。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州市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7.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6日。
8.申报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9.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电子档可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随通知下载,网址:/http://ynsgbdsj.yn.gov.cn/
10.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云南广播电视大楼11搂7号办公室。电话:李老师 0871-65309204,胡老师 15087924052。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