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运用及宣传推广的通知

文章来源: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04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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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5月28日,全国扫黑办推出智能化举报平台,以互联网为接收渠道对外统一受理全国范围内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举报链接,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适时运用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依法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所属门户网站、网络新媒体、融媒体、宣传册、宣传条幅等宣传载体,同步宣传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名称、网址、二维码等,提高群众知晓度,扩大群众参与度。

 

  附件:1.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须知

     2.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征

     3.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网址及二维码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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