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广发〔2019〕6号
签发:李 涛
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发〔2016〕32号),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的通知》(云司发电〔2018〕41号)要求,现将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8年,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和培训,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落实省编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稳步推进我局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相关事项的15项内容。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预审查、预受理工作。利用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时机,积极宣传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倡导距离远的申请人运用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报送材料,审核办理人员登录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通用审批系统,查看网上来件情况,对网上来件及时审核,对符合申请材料法定形式的进行预受理,对不符合申请材料要求的及时在网上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在网上通过预受理的事项,只要将申请材料寄到我局经审核无误即可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三是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问题。2018年2月经省委编办批准设立行政审批处,但暂未实现集中受理。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整改的方式方法,到有此项工作经验的省级部门进行调研,探索集中受理的方式方法,并于调研结束后尽快起草省广播电视局集中受理方案。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严格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和公序良俗”四项原则的基础上,要求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局机关承担行政审批、对外服务涉及索要证明材料的处室,在实施审批和提供公共服务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交与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条件无关的证明材料;本着让群众、企业“少跑路、少花钱、少费时”的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办事流程和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经过多轮精减,目前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共保留11项证明材料,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持续做好本系统的减证便民工作。
2.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一是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并同步推送“信用云南”。自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云南网站,以便于申请人和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行政审批涉及市场主体产生、变更的,按《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工作。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公布的情况,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共有行政许可事项38个大项70个子项,其中,由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行使的事项有23个大项45个子项,由省、州(市)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行使的事项有13个大项23个子项,由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行使的事项有2个大项2个子项。全部7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完成后,经过合法性审查,于9月7日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涉及州市及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固化十二个通用要素后编写全省通用的示范文本发放到各州市。通过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全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许可事项正在逐步做到“五级十同”,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使行政审批工作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做到公开、透明,审核办理程序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配合发改委根据“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成局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印发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贯彻落实。四是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依托省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局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下一步重点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预审查、预受理等工作。今年对我局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了梳理编报,共梳理信息资源目录125条。
3.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制度,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一项,即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是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明确的收费标准,真接向考生进行收取,并报省物价局备案,收取的费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后,按照比例分别上交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再通过经费预算的形式从省财政申请用于组织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云南考区的考务工作。具体的收费标准是:综合知识:50元/人/科、广播电视基础知识:50元/人/科、广播电视业务:50元/人/科、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50元/人/科、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70元/人/科,考生报名现场缴费,现场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立法工作。一是围绕新闻出版广电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开展修订《云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前期研究工作。二是多次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商,书面确认《云南省出版管理条例》修订文本和意见。三是研究回复10 件其他省直部门立法性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意见。
5.清理规范性文件。一是梳理我局以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以及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印发涉及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并将梳理结果报上级部门。对仍在使用且制定时间较早的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清理。11月1日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同意废止《云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备案。2018年,本局未制定出台任何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通知》,印发全局贯彻落实。认真清理本局涉及公平竞争存量文件的清理。完成本局放管服工作的合法性审查。
6.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转发新修订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印发机关各处室执行。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并不断完善。不适格主体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四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及时公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五是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也没有出现规范性文件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做到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决策失误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一年来,完成全局“三重一大”事项行政监督109项,对国家和省级政府投资的各类重大项目,基建修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重要干部任免及其他重要项目安排进行了监督,确保局党组、领导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局党组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决策。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截至11月5日,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党组会20次,专题局长办公会55次。11月6日至12月29日,省广播电视局召开党组会6次,专题局长办公会13次。做到群策群议,有效地发挥了局党组的战斗力。
8.加强合法性审查。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第30次党组会审定同意《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和程序,建立和落实局政策法规处对重大合同、协议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18年,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本局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和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抓好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主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加强阵地管理,做好宣传、事业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户户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公共服务项目系总局和各级政府工作,大政方针已由国家层面确定,我们主要是抓贯彻落实。
9.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第22次党组会听取汇报,研究讨论,并审定同意《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关于贯彻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关于贯彻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实施。二是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对47份重大合同、协议等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保障了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及时调整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局更新后的动态清单,重新修订《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全局实施。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领域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督促力度,增强执法监督检查实效。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
一是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和秋风”5大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云南省“扫黄打非”各条战线深入开展5大专项行动,统筹网上清理和网下查堵,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淫秽色情低俗信息、“三假”及侵权盗版出版行为,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和文化市场安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0月,全省“扫黄打非”战线共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64.2万件,处置网络涉黄涉非有害信息6028条,取缔关闭网站924个,查办各类案件319件。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利用网络直通机制等获取线索,主动查处网络淫秽色情线索50余条。省级挂牌督办案件9件,7件已刑事立案,1件全国挂牌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组织7个督查组,开展全省“扫黄打非”集中督查,对市场整治及进基层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明查和暗访,对发现的13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4·15”为代表的一批大案要案顺利结案。
二是及时查处通过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平台监测到的一批疑似色情低俗有害网站。通过省通管局对其中确认的24个含有色情及低俗有害内容的网站进行封堵IP、注销备案处理;对监测到的涉及宗教及夹带色情广告的“真境绿翠”网站正在进一步协查中。对 173条涉嫌传播有害内容的视听网站线索进行排查。协同建立云南IPTV安全播出监测机制,完善我省IPTV安全播出保障机制。
三是认真履行版权执法监管职责,加强版权保护力度。①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把行政执法作为版权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重点查处侵犯版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1至10月,共查处版权案件16起,行政处罚10起。特别是在查处云南省2017年全面改薄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未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计算机软件的“6·11”案件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2家商家处予共计15万元的罚款,有效打击和震慑了侵权盗版行为。②积极组织开展“剑网2018”专项行动。1至10月,我局组织力量与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积极协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123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2442家次、责令改正1240家次、受理举报225件、立案调查236件、办结案件194件、警告410家次、罚款838600元、吊销许可证3家。没收违法所得10123元,没收非法音像制品59707张、非法书刊33361册,收缴查获非法地面卫星接收机2328套、小锅盖52个。查处擅自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案件1起,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了19家黑网吧、取缔黑电台7家,查办网络案件7起(立案查处4起、约谈涉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2起、责成涉嫌网络出版服务的网站自行关闭1起),坚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始终对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进一步加强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截至9月30日,云南省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中,总计出动车辆1669车次,出动人员7018人次,联合执法625次;查处拆除非法使用设施用户682户,没收非法销售设施753套、天线675面、高频头655个、接收机717台,取缔非法销售安装点181家;发放宣传单85322张,播出广播电视宣传广告5071条。
五是组织开展宣传监管工作,着重指导各级各类媒体严格落实三级审查、重播重审各方面各环节管理制度,防止宣传偏差。以“工作提示”和“宣传提示”的方式在全省网络视听管理QQ群及时发布“扫黑除恶”“网络安全宣传周”及其他主题主线宣传要求,利用我局“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平台”对网络视听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情况实时监看统计,把主题宣传任务的执行情况作为网站是否履行开办主体责任的主要考量因素。
六是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工作力度。①认真落实国家部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召开全省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云南省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②按照总局部署组织全省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并重点对云南广播电视台播出广告管理情况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③加强对云南广播电视台播出广告的日常监管力度,结合总局2份整改通知的处理,对省局监看发现的违规广告下发《播出广告违规整改通知书》7份,责令整改或停播违法违规广告25条;组织完成对云南卫视、影视频道播出广告超时违规的行政约谈,督促云南台对播出的虚假违法广告全面开展清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先后组织对昆明、昭通等8个州市16个县级播出机构广告播出和整治虚假违法违规广告情况进行督查。完成总局通报昆明广播电视台广告管理引发舆情问题的整改处理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④认真落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处非办〔2018〕13号)的责任分工,对涉及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和公益广告播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清理。⑤按照总局要求,先后组织对“快手和今日头条广告”等微商、招商加盟类广告和“秃大夫发根活力素”等3条违规广告开展核查清理和自查自纠。⑥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的管理,完成昆明广播电视台《中医知识》等6条广播类健康节目的审查备案。
七是认真开展打击黑广播违法犯罪工作。①向各州(市)局、相关单位传达总局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将《通知》转发各州(市)局、云南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要求精心组织落实好各阶段工作,坚决清理广播电视系统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问题,依法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②对非法播出调频广播的地区,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2018年以来,云南共收测到5个非法播出的调频广播频率,我局在收到文件后立即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关停非法播出的调频广播频率,及时消除影响,并根据管理规定开展整改。③向省工信委提供18个疑似“黑广播”频率及收测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安、工信部门的打击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成功捣毁了18个“黑广播”窝点,有力地震慑了“黑广播”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规范我省网络视听节目资质管理。①严格网络视听服务机构总编辑负责制。对持证和备案网站总编辑内容负责制开展自查和全省督查,严格落实“三审制”和先审后播(发)、不审不播、重播重审及播放违规内容责任追究制度。专门对昆明、玉溪、丽江、迪庆、楚雄、西双版纳等州(市)广播电视台视听新媒体制度规范与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②强化网络视听行业的源头管理。初审并上报总局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就“一部手机游云南”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事项。办理昭通千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6家制作机构在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备案登记;组织持证机构和备案网站参加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共5期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对云南镇沅县广播电视台网站备案咨询进行回复。③规范网络视听节目创作传播秩序。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全面清查网络直播答题节目、制作恶搞红色经典、儿童邪典视频、非法剪辑改编的视听节目;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依法查处总局督办的“92122导航”“行客工作室”网站传播违规内容问题;配合省网信办协查“云南视讯”微信公众号,并函请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云南视讯”违规视频内容进行删除处理;指导玉溪局依法主动监管“鬼火录”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州市类似问题的监管。
九是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2018年春季国家统编三科教材暨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发行专项检查”、“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专项检查”、“3.15”质量检测、图书出版“质量管理2018”等专项检查。
十是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实施公益工程建设。一是全面完成2017年度户户通行政置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直过民族脱贫攻坚等户户通建设,并全部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调研修改《云南省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完成“百县万村示范工程”广播项目第二批520个示范点建设并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利用两批项目的节余资金,完成150个示范点的补点建设。四是指导推进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工作。一期建设的8个州市已完成安装调试,正在进行州市、县级验收。二期建设的4个州市正在组织安装调试。五是积极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成立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培训,完成对元阳、广南、澜沧3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摸底调研和赴安徽、江苏、广西、四川4省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学习调研。启动云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2018年元阳等3个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试点建设。六是组织多个调研组对农家书屋工作开展调研,完成省委宣传部重点调研课题《云南省农家书屋使用管理调研报告》。起草《关于加强云南省农家书屋使用管理的意见(送审稿)》,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总局要求指导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
十一是加大对我省电影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截至10月29日,我省2018年新增影院26家,新增屏幕119块,全省正常营业的影院共有333家,屏幕共有1235块,电影票房收入7.61亿元,同比增长8.4%。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18年3月,开展全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照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定的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就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中申请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审批流程处罚案件事实认定、执法程序、遵守和法律适用、执法文书制作进行全面检查。2018年6月15日,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通报全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研究改进和规范本局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和立卷工作。2017年本局行政执法案卷总体质量较2016年有了较大的提高,共阅卷30卷,全部为合格。
12.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出现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或者持无效证件执法的情形。我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已经由省政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行政执法活动都由担负行政执法职责的职能处室合格的行政人员实施。二是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府法〔2016〕86号),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本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建设。4月16日至19日,举办全局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及考试。本次学习培训及考试对需要新办、中途换证的27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综合知识学习培训。参训人员经过认真学习,参加并通过了行政执法综合培训考试,领取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9月,正式启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录入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计受理人大建议6件和政协提案20件,每件做到用电话和当面告知当事人办理推进情况,所受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结和回复。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抓好年度任务分解和存在问题整改,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云新广办〔2018〕146号)和《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云新广办〔2018〕145号),进一步明确单位部门政务公开职责和需要努力整改事项,确保政务公开依法有规、罔法有据,有处室认领、有专人受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精神,制定印发《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云新广发〔2018〕123号),对重点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明确了公开范围、主体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效、公开审查,框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通过省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等发布各类信息、文件,满足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2018年12月份,我局财政预算支付进度为100%,根据“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时对2018年预算、2017年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截至2018年12月,三公经费总额为72.41万元。
15.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开投诉举报地址、电话、邮箱,并对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调查并回应。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及时向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报送我局2018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报表。
17.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做好畅通群众网访、信访沟通渠道,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全局和谐稳定,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局长信箱、96128电话查询等工作,设立了信访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截至2018年12月31号,办理来信信访及网上信访23件、96128接电42人次、局长信箱28件。局两网站发布信息1718条,发布电子屏信息100条。并按时做好答复工作,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18.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开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专题学习和宣传。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各单位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使“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被诉行政机关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等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本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19.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调解业务培训,按时填报本局《2018年行政调解情况汇总表》,2018年本局没有行政调解事项。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的比重。一是组织2017年招录的5名公务员参加云南行政学院省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二是组织13名干部参加云南行政学院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5月23日至6月3日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云南民族文字出版传媒人才专题培训”,组织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及出版单位、民语译制单位的70名学员参加培训,培训课程安排了新闻出版法律、法规方面的课程,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廉洁自律的能力,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举办“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意识形态和党务工作能力提升暨全省民文出版传媒人才培训班”,组织机关行政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全省相关出版单位、民语译制(播出)单位等68个单位共90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课程安排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的内容。五是举办全省民文出版传媒人才培训班,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全省各出版单位、省台民族频率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共64人参加培训,培训课程安排了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业务讲座。通过多次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廉洁自律的能力,提高了公务员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2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的内容,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千名骨干进乡村、万名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赴基层党支部和挂钩农村党支部开展宣讲。
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大力加强“扫黄打非”宣传。深入推进全省“扫黄打非·护苗行动”,部署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视频”进课堂活动,全省共有1.1万余所中小学校组织了413万中小学生集中观看《护苗·网络安全课》。对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2017年“扫黄打非”5大案件。在昆明市呈贡举行2018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赵金出席活动并宣布全省销毁活动开始。全省集中销毁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及非法出版物共计62.4 万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扎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按照《云南省“扫黄打非”进基层实施意见》的安排,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实现全覆盖。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版权法律法规宣传。①构建版权法规网络宣传平台。通过委托云南天之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推出“云南版权”微信公众号,整合云南手机报、云南网、云南教育报刊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构建成全省版权法规网络宣传平台,利用“互联网+”传播手段,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版权法规政策、年度重点工作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宣传。截至10月31日,共计推出微信推文46期,手机报43篇,云南网9期,云南教育报刊社微信公众号9期。②丰富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形式。为增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的可读性、趣味性,提高推文阅读量和关注度,在宣传推文的方式上采取图文示例、情景短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方式进行宣传,截至10月31日,推送图文145篇,视频8期,漫画8期。③用好重要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周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护创作,推进运用”主题宣传活动。主办了昆明主会场版权进高校系列活动,包括开展在昆高校学生作品创作征集比赛,举办主题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全省共发放各类版权宣传品10万余份,现场参与群众近8万人。国家局网站刊载我省版权工作信息8篇。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不断推动我省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信息化建立。相继举办边境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参训人员210人;举办全省省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培训120人;持续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按照计划,今年培训全省19家集团公司及所属二、三级企业120人。11月上旬,计划培训教育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所有培训,均突出了政策辅导及《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南》应用,致力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省1-9月份,农村公益电影共计放映122783场次,观众人数1307万人次。其中,少数民族语电影放映场次达27869场,与2017年同期的13268场相比,增幅110%,放映场次有了大幅提升。已开展了的“禁毒防艾”、“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分别完成宣传放映任务1.9万余场和1.6万余场。
五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开展2018年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七进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深入开展了“三电”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
22.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安排部署,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经局党组会议审定的局2018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中,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列为局2018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之一,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建章立制,形成合力。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宪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学习,狠抓落实。把宪法和党章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局党组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时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是组织宣讲,开展活动。把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邀请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黄晓群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全局党员及领导干部共300余人参加了宪法宣讲学习。并组织全局开展了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五是发挥优势,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利用局“以案释法”宣传平台、政务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加强指导,深入宣传。在2018年第2次、第6次宣传例会上,针对修宪等热点问题的宣传工作进行安排,并于4月,安排协调全省各级媒体采用多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浓厚氛围。
23.抓好本局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法治宣传专栏、文化走廊、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开展主题活动等形式,利用省广播电视局“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外部和内部宣传平台,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紧扣“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活动计划及“五个一”活动内容,即开展一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开展观看一次法治宣传教育片,开展一次法治人物典型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宪法法律、宣传党纪党规,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播电视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一次宪法宣誓仪式。10月26日下午,我局举行2018年宪法宣誓仪式,2名新录用公务员、5名新进军转干部在领誓人带领下,面向国徽、国旗,面对宪法,庄重宣誓。监誓人强调,本次宪法宣誓仪式的举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的具体举措。受局党组委托,监誓人向在场的7名同志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恪守誓言,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四是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二是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12月4日下午,我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由局法律顾问、上海段和段(昆明)律师事务所陈建平律师讲授宪法知识,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5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紧紧围绕2018年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并运用生动的案例进行阐述,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将结合本次讲座所学,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知识的学习,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是开展观看一次法治宣传教育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和“云岭先锋”2018年第11期(总第18期)以“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意识”为主题的夜校访谈节目。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国家宪法日”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运用宪法思维,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用宪法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一次法治人物典型宣传活动。我局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依托办公场所,充分利用办公场所人员流量大,宣传效益好的优势,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在局门厅、服务窗口等办公场所摆放宪法宣传板报,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摆放宪法折页等宣传材料,积极营造宪法学习的浓厚氛围。在“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播出后,及时制定3块宣传展板,充分利用法治宣传专栏,积极宣传2018年度法治人物,主要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俞韵和“马背上的派出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公安局羊拉派出所3个省内外典型法治人物进行宣传。把法治文化融入到机关文化建设之中,让广大干部和办事人员近距离地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尽享法治文化的熏陶。
五是开展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活动。全局各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上党课、朗读宪法和学习讨论,使党员干部更加深刻把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为宪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24.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在述职中同步述法,及时报送《述法报告》,向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是收集我局2017年度依法治省考评台账,形成《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7年度依法治省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并报送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局党组对法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2018年第7次局党组会审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2018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调研课题申报表》,会议决定将“全民阅读地方行政法规立法调研”作为我局2018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调研课题进行申报。四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2018年第8次局党组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及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领会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紧紧围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对我局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工作要求,并将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报告省政府。五是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2018年第9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同意局2018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对2018年局依法治省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六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组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及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组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对我局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工作要求。2018年第20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25.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一是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17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网络在线法律知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明确凡是学法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现超职数配备、低职高配、违规提拔、违规进人等问题。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打造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我局内设机构中专设了政策法规处,现有在岗编制5个,配备5人,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成员3人,同时,注重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的增补工作,在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中,专门设定了2个法律专业岗位,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等环节,录取了2名法律专业人员为我局公务员,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举措成效
(一)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为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2017年,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第17次局党组会决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该小组同时为局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协作、日常事务有人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2018年,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和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云南省2018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在对照检查2017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各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工作要点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督促落实
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四)重视引导,广泛宣传
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引导媒体加大对依法治省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一是指导各级媒体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宣传机制,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创新报道手段、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作出各多贴近群众生活、反映我省法治建设进程、有助于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养的广播电视节目。二是指导各级媒体持续关注我省法治建设成效,宣传报道好全省各地在法治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和法律专家的联系,积极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更为专业和权威的法律援助。
三、工作亮点
(一)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的2018年全省党报编校质量抽查工作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被充分肯定。2018年8月15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赵金部长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的2018年全省党报编校质量抽查工作作出批示,“编校是办报的重要环节,有制度规定,有规范程序,绝不允许出现这么大的差错。该报告提出的5条措施从严要求,彻底扭转编校质量问题。通报各州市委宣传部长,亲自到报社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找到问题症疾,逐一整改。各地整改情况、抽检质量情况一月内报省委宣传部。”
(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被肯定作为典型经验推广。2018年7月26日,李玛琳副省长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快报》第12期(总第615期)“我省场地授权集中采购软件”作出批示,“很好!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大在媒体上的宣传,让社会知晓省政府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三)接受国家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10月8日至17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组对我省41个省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在国家督查组到来前,及时向李玛琳副省长作出汇报,并组成4个小组对全部被检单位进行为为期两周的督导检查,共检查计算机10000多台,查看台台帐资料1000多份。由于准备工作到位,最终,我省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督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省广播电视局和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氛围还不够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未完全形成。二是职能转变工作尚未完全到位,因监管领域意识形态色彩较重,政策性强,“放管服”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不够严格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新媒体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到位,网络属地监管职责难以落到实处。五是在“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中,对法治类图书的推广和重视还不够,对不同社会人群的法治教育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六是本局编报的依法行政经费未能列入财政预算。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申报工作,2017年、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均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进行项目编报,认真梳理了政策依据,编报了有关表格,并提交省财政厅审核。但最终结果是2017年、2018年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均未被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广泛和深入,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不足,水平也不高。七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员编制少、经费保障不足、法制工作人才资源十分紧缺,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
五、2019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行政
省广播电视局将继续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一是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与广播电视工作任务相结合,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实施办法,制定本局配套制度。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强化监督职能。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实践运用上,学好用好党内法规,不断夯实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化水平。三是严密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组织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学习;拓展渠道组织法学报告会、法治讲座、警示教育,全领域全覆盖推进普法教育;督促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
(二)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依法行政
一是积极推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三是梳理《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五是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六是及时对本局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七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八是切实在本局机关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九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十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
(三)围绕中心工作,营造法治氛围
省广播电视局将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依托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的法治宣传工作,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深入开展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广播电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为目标,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我们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和创新做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培训力度
省广播电视局将进一步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干部职工法律知识需要的新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普及效果。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教育培训、日常活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常讲常抓,让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中掌握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能力。利用即将组织开展的“故事会”“读书分享”活动,倡导大家学法律法规、谈法治文化,不断探索“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主动学与竞争学相结合的方法举措。积极参加“道德模范”“云岭楷模”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法治先进典型。
(五)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
省广播电视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形成部署、检查、考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及时给予督导检查,推动改进工作。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加大考核比例,以增强各单位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