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广发〔2018〕120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已经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20日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60号)和《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办发〔2017〕60号文件的工作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明确国家机关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新制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以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网络视听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法律知识。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践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全系统法治化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各单位部门要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普法宣传融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执法、主管、服务等实践全过程,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行政管理、服务群众等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
各单位部门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同时,要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全社会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意识。
(三)坚持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
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负有监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检查。
(四)坚持创新机制与注重实效相结合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创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普法工作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职责任务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部门工作范畴,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结合本单位部门特点,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按照局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局机关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二)切实做好系统内普法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将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开展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运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
2.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增强学法针对性。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的,及时组织专题辅导和知识更新培训。大力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3.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局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通报等制度,督促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4.落实述法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把述法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实行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单位部门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进行任务分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贯彻落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三)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1.充分利用立法过程开展普法。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除法律规定保密的外,要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与公众沟通并通报有关情况,增强公众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按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运用各种便捷宣传形式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方便公众理解掌握和遵守。
2.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各单位部门在处理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3.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各单位部门每年要做好“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我省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工作。抓住“4·23”世界图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重大纪念日以及传统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融合,广泛运用微电影、动画、漫画、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形式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户户通工程和百县万村示范工程广播项目建设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知识。
4.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将普法工作融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执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处罚决定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宣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及时释疑解惑,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和权利救济途径;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以告知、提示等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告知有关权利义务等注意事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过程中,要结合争议问题,积极阐明和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区别不同需求,明确“法律六进”的涵盖领域、重点群体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的内涵外延,提升法治宣传融入度。
(四)引导媒体做好普法工作
1.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法治公益宣传机制,研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责任。
2.引导媒体依法宣传报道,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理性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途径进行深入研究。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根据部门权力清单和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方式方法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积极探索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中的深度运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
(三)强化考核监督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实施普法责任制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推广经验,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普法责任制的予以通报。在系统内推广,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实现优质普法资源共享。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