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广办〔2018〕57号
各州市新闻出版广电(文广)局,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8〕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各视听节目网站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行为,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
二、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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