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因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遗失怎么补办?

文章来源:
局长信箱
发布时间: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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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新闻出版广电局管理新闻出版(新闻记者和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业务由原新闻报刊处负责办理,因单位机构改革,现相关职能职责已划入省委宣传部传媒机构监管处管理,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须通过省委宣传部传媒机构监管处办理,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无权限办理相关证件。经过与省委宣传部传媒机构监管处毕如冰调研员及信访当事人联系沟通,该处联系办理相关事宜,6419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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