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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用户“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的通知 |
来源: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 2021-03-18 18:04:00 |
〔2021〕—281
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局总工程师,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局事业发展中心、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用户“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广电发﹝2021﹞17号)转发给你们。
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广电发〔2021〕17号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