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7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文章来源: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
2026-06-03 15:43:27
【字体:

杨耀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级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范畴的建议》(第087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广电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精神,按照规定程序推进代表建议答复工作。一是把建议办理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履行职能职责相结合,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二是把办理工作作为查短板、补弱项、抓落实的重要事项,加强与广电总局、财政部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支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缺乏专业管理人员、运维资金较高、运维资金不足等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此问题符合客观事实。应急广播充足的运维经费,是保障应急广播体系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需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以缓解县级应急广播运维经费困难的问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将应急广播体系运维资金纳入到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范畴,并确保每个县级应急广播体系运维补助资金不少于30万元,以解决县级应急广播体系运维资金困难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已争取将县级应急广播运维资金纳入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范畴。2026年,财政部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中,全省129个县共获县级应急广播资金2902万元。省广电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县应急广播前端、终端数量以及2025年度应急广播综合运行成效等因素,对补助资金进行差异化分配。目前已下达到州(市)。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应急广播因素纳入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测算。2026年争取到678万元资金,可作为奖励应急广播综合运行成效较好的39个县。相关情况已通知涉及的相关州(市)、县应急广播管理部门,提醒积极协调同级财政,争取资金支持。三是继续协调省级财政,按照每个县每年5万元的标准,下达县级应急广播运维资金。目前已拨付。四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号)明确的“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建设原则,统筹资金积极支持保障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要求,督促各级在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补足应急广播运维管理资金不足部分。

下一步,省广电局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加大对应急广播的运维保障。同时,指导各地按照要求用好应急广播运维资金。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安全传输保障处 白林香 18908897703)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