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云南省县级广电媒体融合成效评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云南省县级广电媒体融合成效评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6年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拟持续开展县级广电媒体融合成效评价,由于该采购项目是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率大数据统计调查项目之一,调查结果需要具有高度权威性,本调查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属有关单位负责实施,拥有收视数据的法人机构应按照本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方法对业务范围内的收视数据进行采集、报送数据。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是“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的唯一承建方和运行维护方,有相关专利技术,服务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建议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为云南省县级广电媒体融合成效评价提供服务工作。(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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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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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毅 |
昆明华易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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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宏 |
云南出版传媒技工学校 |
高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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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彭彬 |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 |
主任记者 |
2.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182号
联系电话:0871—655145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