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按照广电总局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深化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改革事项走深走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事宜
广电总局在全国联盟的基础上,以“视听中国”账号为龙头,汇聚全国31个省(区、市)广播电视台有影响力的优质新媒体账号、客户端,以“视听中国”为品牌,升级打造全国广播电视“1+31”全媒体传播矩阵。目前,“视听中国”已在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上正式发布。根据建设“视听中国”全媒体传播矩阵的工作安排,决定从2025年12月5日起,将“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正式更名为“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将进一步整合云南广电新媒体资源,强化区域传播合力,加强优质视听内容共建共享和优秀视听作品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整体宣传效能。
二、标识征集
为凸显“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品牌辨识度和文化内涵,现向各州(市)广电局、成员单位公开征集Logo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州(市)广电局,各成员单位及个人,可独立或联合参与。
(二)设计要求
1.紧扣“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定位,融合云南民族文化特色、广播电视传播属性和新媒体时代特征,兼具文化性与辨识度。
2.设计方案需为原创作品,无抄袭、侵权等法律风险,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
3.提交材料需包含矢量图及高清位图,附“视听云南”Logo征集报名表(见附件)。
(三)征集时间及提交方式
2025年12月2日—31日(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所有设计作品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ynsgdjxxc@163.com。
(四)征集要求
1.请各州(市)广电局做好通知转发与组织动员工作,鼓励成员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
2.被选中作品将被确定为“视听云南”全媒体传播矩阵官方Logo,并纳入省广电局2026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创优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3.被选中的“视听云南”Logo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均归省广电局所有。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协作机制更名后,仍按照《深化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云广发〔2025〕57号)及日常运行管理、作品报送审核、精品创作推优扶持、内容安全、舆情管理5项制度开展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如有账号变更、关停等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备,并补充更新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钱思宇 0871-65385401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