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173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5年7月15日前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提交节目申报信息和参评作品2期样片(样带),经省广电局审核遴选后统一向广电总局推荐。
(二)参评范围。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独立创作或与网络视听平台联合制作,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广播电视台播出的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均可申报。申报类型包括公益、文化、理论、综艺、少儿、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晚会、广播剧等(新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不纳入此项参评范围)。
(三)申报数量。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推荐参评广播创新创优节目1档,电视创新创优节目1档,云南广播电视台推荐参评广播创新创优节目2档,电视创新创优节目2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做好资格审定、遴选审核、材料申报工作。
(二)各州(市)广电局接此通知后即转辖区各级制播机构和有关单位,并广泛动员,指导做好申报工作。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晶6534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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