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频率、频道、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播音主持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和其他独立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符合本专业中级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级播音员主持人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51号)(附件1)。
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7:00。
四、申报程序
(一)云南广播电视台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用人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程序申报,由部门行政专员统一集中报送。
(二)省属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的程序申报,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三)州(市)所属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四)县(市、区)及以下所属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
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照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公示、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
报,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可在审核、公示、推荐后直接报送。
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六)中央驻滇单位在我省申报人员: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贴照片。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须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部门)公章。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应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部门)公章。表十七按申报程序要求由各级单位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并签署姓名,加盖基层单位(部门)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15份(控制在一页纸内),本人承诺栏须本人签名,基层单位审核意见栏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部 门)公章。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封胶装订一式1份,须制作目录,所有复印件页面均须单位审核人核验原件,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如: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装订顺序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
5.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6.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姓名页、工作期限页、岗位页、签章页;或由所在机构开具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7.播音员主持人证。照片页和最新注册情况页。
8.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如材料未显示申报人姓名,须由基层单位开具申报人参与工作及所占比重的证明。
9.业绩成果。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如属多人合作的成果,部门须出据申报人员量化成果名次证明。
10.理论成果。
(四)播音主持作品。电子版一式1份。时长10分钟以内能代表本人水平的播音作品,压缩为普通音视频格式(mp3 或mp4 格式,300M以内,文件名标注为“姓名+申报职称”),以U 盘形式报送,不接收光盘。
(五)《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所有申报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为1份,封面须贴《送评材料一览表》。
(六)《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电子版一份,和播音作品一同保存在U盘提交。
(七)电子证件照。电子版1份(jpg格式),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像素大小最低最高清晰度文件大小200KB—1M; 文件命名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和播音作品一同保存在U盘提交。
(八)《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纸质版一式1份。经用人单位(部门)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本单位(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方可推荐申报参评。
( 九)《送评材料一览表》《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信息必须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
实或者造假等,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人员, 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用人单位(部门)须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对申报人员身份、基本信息、资格条件、业绩材料、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部门)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部门)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部门)的责任。
(三)州(市)、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须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其中县(区、市)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的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不再提交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重复审核。
(四)评审专家签署评委责任书,不得对外公布专家身份,不得私自接受职称评审材料,不得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应当
回避的情况及时申请,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应公正无私,不得存在明显不公,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相关工作人员签署工作责任书,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选取评审专家,不得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不得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应当回避的情况及时申请回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有关事项
(一)评审通知
评审通知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公示、评审结果通知将同时在云南广播电视台官网(https:/ymg.yntv.cn/)及“七彩云端”APP发布,申报人员可自行查询。
(二)材料返还
通过评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返还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届时将通过邮政快递EMS寄送至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其余申报材料不再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三)职称证书办理
评审实施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的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日后,实名注册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 息平 台,下载本人 的职称 电子证书 ( 网址:http://hrss.yn.gov.cn/zjgl/)。
八、联系方式
请各部门行政专员于5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A 栋2019室;
有关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请于5月9日前通过邮政快递EMS 寄送至云南广播电视台(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东路3663号云南广播电视台A栋2019室),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65320723。
4.送评材料一览表
6.公示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