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云南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机构,各相关高等院校(院系):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工程,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更多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广电局组织开展2025年“视听新声彩云南”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2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9月至11月。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大,参评作品须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出完毕。作品类型包括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
二、推优重点
重点推荐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网络视听节目:
1.高举思想旗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2.彰显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展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润物无声地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倡导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作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引导人民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4.扎根现实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植根人民实践,紧跟时代潮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关照现实生活,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讲好中国人追梦、筑梦、圆梦故事,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
5.促进文化交流,对外讲好中国故事。把握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秉持开放包容,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艺,促进外来文化本土化,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海外受众,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6.紧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遵义会议召开90周年、“五卅”运动100周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弘扬首个非遗春节等传统佳节内涵,展示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等体育赛事的优秀作品。
7.充分挖掘云南地方特色,推出更多具有云南元素的网络视听精品。聚焦云南“三个定位”、“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围绕云南特色优势产业、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一带一路”南向国际陆海大通道、旅居云南、非遗等主题,加强网络视听精品创作生产传播,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云南形象。
8.积极创新创造,开辟网络视听文艺新境界。把握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对文艺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坚守主流价值观念和文艺审美追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
三、报送方式
(一)网上报送。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每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之前,登录“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申报系统”(http://wlst.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提交“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申报审核。
(二)申报时间。每季度的作品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
四、推选办法
(一)省广电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云南省季度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列入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创优扶持项目候选名单,并择优推荐报送广电总局。对入选广电总局季度或年度的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省广电局将予以创新创优资金扶持。
(二)省广电局每季度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制发季度推优作品证书,并通过省广电局政府网站(http://ynsgbdsj.yn.gov.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组织全省大小屏展播。
(三)广电总局年度推优作品从季度获优作品中进行评议,不需重新申报。
五、报送要求
(一)各州(市)广电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要求向辖区内、本单位所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高等院校(院系)等传达,积极动员参与,指导督促相关单位结合推优节目重点题材,全面统筹谋划、跟踪推动节目制作播出。
(二)各州(市)广电局要做好初选把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进行作品报送。指导申报机构或个人填报前需认真核对版权确认书信息,确保版权单位(个人)信息完整准确。超高清节目、AI生成视频、系列节目中的单集(期)作品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在系统填报时明确注明。
(三)申报作品不得重复参评、多头申报,参与推优评选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直播节目应按要求填报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备案号。
(四)按照广电总局要求,将于今年开展年度推优时,评选若干优秀传播案例。各机构和个人可在申报第四季度推优作品时,将2025年开展的符合本通知所列推优标准的优秀网络视听主题宣传活动、创意推广活动、创新传播实践等向省广电局申报。
每季度推优工作开展前,省广电局不再另行发文。请各州(市)广电局及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所列时间节点做好推选组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0871—65415189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