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持续深化“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美丽台站建设,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化发展”为目标,出台建设成效评价办法。一是分级分类评价。结合台站隶属关系、业务类型、运维管理和安播保障要求等实际,将全省922座台站分为省级、州(市)级、县级、县级以下有机房、县级以下无机房5类,分级分类制定评价细则,确保评价“量尺”客观。二是细化评价指标。对照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从台站综合管理、技术系统配置、安播保障要求、日常运行维护、台站文化建设等方面细化评价指标,确保评价“量尺”精准。结合台站自评,省广电局根据日常掌握情况综合评价,反映建设成效。三是用好评价结果。通过评价及时准确掌握了解全省各级各类台站建设、管理、运行状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不断深化台站规范管理,促进台站事业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台站运维管理水平,真正做到“以检促评、以评促建、以建促管”。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