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局宣传处
发布时间:
2024-12-27 17: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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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局宣传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安全传输保障处、事业发展中心、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现将《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森防指办〔2024〕16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指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州(市)广播电视局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机构要组织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主题宣传,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在防火宣传月、国家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加防火知识、法律法规、成功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及典型案例等播发宣传频次,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运用好新媒体,形成矩阵传播

充分发挥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机制作用,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设置相关选题、话题,指导各成员单位创作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媒体优秀作品并集中宣推。加强与省级主要媒体、有关部门及南亚东南亚媒体联盟的协作联动,扩大合作宣传途径。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实现跨平台、多渠道传播。

三、拓宽传播渠道,确保覆盖基层

充分发挥应急广播时效性强、覆盖面广的优势,各县级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及时播发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按照规范日常宣传要求,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特点、野外火源管理、防灭火预防宣传,普及野外用火、火灾扑救、安全避险等知识,有效提升全省特别是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广播电视监测机构要做好应急广播防灭火宣传信息播发统计,加强对相关网络舆情、社会热点的监测,协同相关部门快速处置。各州(市)广电局接到通知后请及时转发所辖各级融媒体中心,并积极做好动态信息收集、整理,相关宣传情况和经验做法请及时反馈指定邮箱,由省广电局汇总后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联系人及电话:高洁 0871-65425586

电子邮箱:ynsgdjxcc@163.com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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