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意见》(云发〔2023〕3号)精神,深化实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在各地探索建设“文化基地+创意园区+人才高地”的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申报、逐级审核、认真遴选,现正式发布《第一批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培育单位名单》,印发《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遴选标准(试行)》《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管理服务机制(试行)》。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发掘本地区本单位资源优势,大力宣传试点单位、培育单位特点特色,大力支持“艺术家第二居所”试点工作开展,积极组织各类艺术家来滇开展交流合作,适时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切实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试点工作中出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反馈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和企业监管处,联系人:任正道,联系电话:0871—63992142。
附件:1.第一批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试点单位名单
2.第一批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培育单位名单
3.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遴选标准(试行)
4.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管理服务机制(试行)
5.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服务联系表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