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影视制作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22〕67号),结合云南实际,特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科技发展、技术变革新趋势,探索题材、体裁、风格、样式创新,推动短剧创作传播日益活跃。短剧通常采用单集时长15—30分钟的系列剧、集数在6集内的系列单元剧、20集内的连续剧、周播剧等多种形态,具有篇幅短小、内容精炼、情节紧凑等特点,与中长剧集、微短剧、短视频等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发展潜力强劲,已成为一种新趋势。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媒体格局、传播方式深刻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视听发展格局,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22〕6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刻把握短剧具有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产品双重属性,引导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更多体现时代要求、突出云南特色的短剧,大力倡导推动云南短剧创作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二)创作原则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短剧创作生产传播全过程,拓宽题材,创新表达,增强故事性和感染力,注重细节呈现,把真实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反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打动观众,影响观众。把网络短剧与电视剧短剧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进行管理,推动短剧传播秩序持续规范、内容质量稳步提升。
(三)总体目标
坚持守正创新,遵循创作规律,坚持走短剧精品化发展之路,建立健全短剧创作生产工作机制,壮大创作主体、优化扶持机制,通过三年的时间,在全省形成推出一批、储备一批、创作一批的滇版短剧创作生产格局。力争每年培育和扶持1—2部优秀短剧,调动制作播出机构广泛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丰富、更为均衡、更有效率的生产和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牢正确创作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短剧创作生产传播全过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短剧创作意识形态安全。注重吸引年轻人,赢得年轻人,创作出更多富有青春气息、时代气息,与年轻人同频共振的优秀短剧作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现实题材短剧创作,打造具有文化特色鲜明、生活气息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剧品牌,建设短剧创作传播良好生态,推动短剧创作健康繁荣。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平台一体策划,一体推动,实现网上网下有机结合,让主旋律有高频率,正能量实现大声量。
(二)坚守价值引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新时代短剧创作要坚守人民立场,让人民成为作品主角,把思想倾向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积极反映人民生产生活的伟大实践和喜怒哀乐,打造立足生活接地气、人民群众欢迎喜爱的优秀作品。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下生活”作为重要的创作方式,发掘更多代表时代精神的新气象新人物,通过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故事和人物,真切领悟人民心声,做到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聚焦云南文化和云南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大主题主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短剧创作,加大提升短剧作品的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性,推出更多体现时代要求、突出云南特色的短剧。
(三)加强规划引导,注重前置管理。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超前谋划、远近结合、整体布局,采用“纵横坐标法”,准确把握新时代短剧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强展现新发展阶段新云南建设成就的现实题材短剧规划。支持引导创作机构通过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用跟上时代的优秀短剧热忱描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恢宏气象,讲好充满光荣和梦想的云南故事。坚持把突出云南题材、云南元素和把目光投向世界、投向人类相结合,创作更多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优秀短剧。坚持内容为王,充分挖掘影视机构的短剧原创潜能,发挥示范效应,壮大正能量供给体系。
(四)拓展题材类型,提升短剧创新创造能力。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文化旅游、文联等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优秀短剧宣传,共同引导和鼓励云南作家将优秀中短篇小说改编成短剧,增强短剧剧本文学性,既倡导史诗气象的鸿篇巨制,也鼓励删繁就简的精炼短剧;鼓励支持影视制作机构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激发短剧创意灵感,积极探索新的艺术形式和表达手段,充分发挥短剧和中长剧集等不同类型剧集优势特长,根据题材特点和内容含量合理安排篇幅。拓展短剧题材类型,突出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主题主线,深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挖掘选题,面向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打开创作视野,形成主题突出、百花齐放的生动景象。
(五)加大政策倾斜,培育壮大创作主体。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大短剧创作的支持力度,以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创优文艺精品扶持项目为抓手,一是单设短剧扶持项目,激发全省短剧创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对短剧创作的关注度,引导影视制作机构积极创作开发系列剧、单元剧、连续剧、时代报告剧等不同形态短剧产品,壮大短剧创作主体,提升短剧创新创造能力;三是加强对短剧创作生产的调研,把握新时代视听产品受众需求和观看习惯,研究出适合云南短剧繁荣发展的路子,保持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四是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立足本台实际、本地实际,积极创作生产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短剧,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生活气息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剧品牌;五是引导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经营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发挥短剧篇幅短小、内容精炼、节奏轻快、定位精准等优势,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在资源、人才、营销、排播、宣传等方面对短剧进行倾斜性支持。
(六)积极探索创新,构建现代短剧传播格局和市场体系。鼓励播出平台积极采购具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平的优秀短剧,在卫视黄金时段播出或在首页首屏上线。鼓励卫视频道和地面频道,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统筹网页端、客户端、OTT端等,推动日播、周播、季播等播出模式创新,提高短剧播出频次,加强短剧宣传推送,扩大短剧受众规模,形成立体多元的短剧传播体系。各级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要积极开展自制或主导制作短剧,重视短剧版权开发经营;鼓励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发挥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通过自制、定制、版权、分账等方式进一步激活短剧创作动能;鼓励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及时捕捉市场需求,推出满足受众心理期待的优秀短剧,打造精神文化生活新亮点,形成短剧投资、生产、消费良性循环。
(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短剧文艺综述。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重视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灵活多样开展短剧创作舆论引导,积极组织开展优秀短剧项目的综述和评论,增强文艺批评的褒贬甄别功能,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研究总结优秀短剧创作经验和做法,引领短剧创作正确方向。充分发挥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创优专家库的作用,进一步畅通重点短剧创作指导意见的反馈渠道。加强优秀短剧宣传,提升短剧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及时研究总结优秀短剧创作经营经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表扬推广。
(八)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查。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管主办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把好短剧导向关、内容关、播出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监管与繁荣并重。准确把握短剧创作生产传播规律,不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机制,奖优惩劣、激浊扬清,推动短剧传播秩序持续规范、内容质量稳步提升。各级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播前审查审核各项制度,共同为推动短剧创作健康繁荣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坚持项目工作法,充分发挥重点剧目项目组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行政部门引导、影视制作播出机构主推的模式,把管理服务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建立短剧重点选题规划项目库,聚焦党和国家重大主题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动态调整、完善重点短剧创作生产项目清单,统筹现有资源、资金,科学规划,集中力量保障重点,推动规划成果化转化。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坚持典型引路法,通过云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的申报评审扶持工作,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聚行业之力、集行业之智,高质高效保障创作生产,共同维护良好行业生态,不断推出精品力作。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重点项目剧组探班调研,加强指导服务,鼓励引导创作团队深入采风,找灵感、找故事、找典型、找人物。积极推荐重点短剧制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全国行业培训,办好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精品培训班,提升全省电视剧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将短剧纳入电视剧创作生产全流程管理体系,对重大题材、重点剧目及其他可能引发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或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关注和反响的短剧,在拍摄制作、审查、发行、播出环节全程跟踪、指导、监管,妥善处理敏感内容。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配合开展“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天价片酬”等专项整治活动,以清朗行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