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旅游业协会,省旅行社协会: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精神,鉴于目前我省已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自2022年2月9日起,恢复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有关陆地边境口岸县市按规定办理。
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文化和旅游部以及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精准统筹抓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及发展工作。
特此通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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