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2年播音主持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
2022-09-09 1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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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广电局将于2022年10月召开全省播音主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现将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和其他独立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播音工作,达到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9号)有关规定,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州市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广播电视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州市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广播电视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四)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人员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所在地区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云南广播电视大楼11楼1115号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或州市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4)一式2份,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由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申报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顺序装订成册;将业绩或理论成果(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评审材料复印件各1份顺序另装订成一册。所有材料用纸袋封装并于封面上贴《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1)。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

  4.附时长约10分钟能代表本人水平的播音作品,压缩为普通音视频格式(mp3或mp4格式,300M以内,文件名标注为“姓名+所申报职称”),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

  5.《送评材料一览表》、《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信息必须一致。《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格式为xlsx或et)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州市广电局汇总后报送。

  6.须提供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蓝底1寸,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7.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及原文复印件。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8.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9.破格申报人员须由本专业2名在职播音指导推荐,填写《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3),并由推荐人签名和推荐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2.高技能人才、特殊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抗疫一线人员申报按相关规定执行。破格申报人员评审将由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

  3.2021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4.请各州市广播电视局逐级转发通知,并同时抄送同级(属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并由州市广电局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5.申报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清退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31日,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6.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电子档可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随通知下载,网址:http://ynsgbdsj.y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李勇 0871-65309204

  电子邮箱:263608537@qq.com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5.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7.承诺书模板(供参考)

 

      附件下载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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