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2021年3月,标准条件的起草工作正式启动。省广电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标准推进,成立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结合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行业发展需求,充分学习借鉴省内相近专业评价标准,经广泛征求行业部门、申报对象及社会公众意见,由专家多次研究论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完成标准条件的制定。
《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印发实施,将为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能力水平的评价认定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标准。按新的标准条件开展职称评定,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效促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对加强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2.《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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