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电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云南省2021年度播音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云南广播电视台组织,请各州市广电局、州市广播电视台和县级融媒体中心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2021年度播音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18日
云南广播电视台关于 2021 年度播音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频率、频道、部门、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1 年度全省播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 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省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和其它独立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播音工作,达到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我台只接收外单位申报播音系列中职及初职评审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请将材料直接报送省广电局。
(二)云南广播电视台各频率、频道、部门、公司申报播音系列职称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包括编制外聘用人员)通过所在单位(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及相关证明。
(二)资格初审
1.申报人员所在部门需指定负责人对申报人报送的论文、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部门)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根据国家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转专业系列。
2.在履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履现职期间,未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或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者,每次延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称职)者,每次延期两年申报。
(2)党内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一年、一年半、两年、四年、五年内不得申报;受到行政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半年、一年、两年、五年内不得申报。
(3)受到其他政务处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 2021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后加盖公章,外单位参评需提供《委托评审函》及《公示情况说明》各1份(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部门)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外单位报送的材料主管部门或州(市)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各一份装订成册,用纸袋封装后,封面须贴《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1)。业绩或理论成果材料(论文、著作等)较多可单独装订成一册(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
(三)附时长约10分钟左右能代表本人水平的播音作品,压缩为普通音视频格式(mp3或 mp4格式,300M 以内,“文件名”标注为个人姓名及所申报职称),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报送。
(四)《送评材料一览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信息必须一致。
(五)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部门)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六)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送时间:
请将评审材料于 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送交云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州市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和邮递,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清退时间:
外单位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24日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存档。需由单位人事部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前来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四)材料报送及清退地址:
昆明市呈贡新区春融东路3663号云南广播电视台A栋2019室。
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电子档可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ynsgbdsj.yn.gov.cn。
附件: 1.《送评材料一览表》
云南广播电视台(集团)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胡敏、孙俊强;联系电话:65342468;653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