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政府网站建设
发布时间:
2020-01-10 10:30:00
【字体: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函〔2019〕15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网站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新的检查指标,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工作。局办公室是局网站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履行网站监管的主体责任,也是信息公开工作督办的责任主体。局各单位部门是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任务,负责提供、审核所涉管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和解读、审批等服务,负责及时主动做好网站责任栏目政务信息内容的更新,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报漏报。局信息中心按规定要求,每季度报局办据实通报监测情况,并将网站季度抽查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强化网民留言办理

  局办公室要督办落实加强局网站内容建设,指导积极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栏目。相关处室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及时更新网站“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等栏目信息。确保办事指南要素齐全;办事地点、电话准确;相关表格下载或网址链接有效;及时更新变更信息。同时,相关处室要及时解读公布的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文件。局各单位部门结合职责分工,按照《关于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答复工作的通知》(云新广办〔2018〕96号)要求,网民留言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强网站政务咨询、网民找错、调查征集等留言办理,做好网上答复工作。局信息中心要继续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栏目监测工作,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新制定出台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积极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局办公室要加强对“云南广电云”有关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运维管理的监督指导,按照2019年12月5日专题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尽快督办落实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编委会,切实发挥作用,把好编辑关、审核关、发布关,既要保证内容新颖,体现广电特色,又要保证发布及时,准确无误。各单位部门结合职责分工,按照局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积极提供可公开信息,提升广电局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能力,避免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长时间不更新或内容表述错误等问题。要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和监看监测工作。

 

  四、吸取教训,强化问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函〔2019〕154号)通报了四季度全省不合格政府网站8个,主要存在表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和栏目不更新的问题;通报了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4个,主要存在内容不更新和无法下载或使用的问题。

  近期,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出现问题情况不断减少,请各单位部门保持高度重视,认真核稿清稿,认真检查已发布的办事指南内容是否符实,及时办理回复局长信箱来信,并继续严格按照分管局领导要求,关注“不合格网站”问题描述内容,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局办公室将会同局相关处室对局网站信息内容以及局政务新媒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未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更新责任栏目内容或出现严重错误,造成我局被通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问责。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10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