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为抓好各影视制作公司(剧组)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的服务工作,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影视行业特点,向各州市广电局、各影视公司下发了《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影视公司(剧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一是要求各影视企业(剧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复工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影视公司(剧组)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来源渠道复杂,拍摄场所流动性强,管理难度高,事关疫情防控全局,要求各影视公司(剧组)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统筹做好复工人员流动高峰期的疫情防控,尚未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工作机构的要尽快成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确保不发生新的疫情。
二是要求各影视公司(剧组)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复工复产影视公司(剧组)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要在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的前提下复工,杜绝在准备不充分不到位、疫情防控有隐患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企业复工管理;复工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人员培训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坚决杜绝发生疫情风险。
三是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要求各州市广电局、各影视公司(剧组)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2号、5号、8号、10号通告要求,抓好各项防疫工作落实。要求各州市广电局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辖区内影视公司及正在开工或准备复工剧组的检查督查力度,并及时将《通知》印发给辖区内正在开工或准备复工的剧组,要求剧组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影视公司(剧组)要严格按照公司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切实担负起防控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排查、检测、预警等防控工作,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通知》同时下发了《云南影视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云南影视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云南影视复工复产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云南影视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健康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