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广发〔2019〕152号
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各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云发〔2018〕3号)及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广播电视工作不断强起来,实现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宣传工作“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根本任务,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聚焦阵地建设和管理,聚焦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全省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行业管理和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云南广播电视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开创云南广播电视工作新局面,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提出的“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云南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全局。坚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到云南广电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满足全省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广播电视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提升效能可管可控。依托全省广电现有资源,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性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做好纵向系统性资源和横向可利用资源精准衔接,提升云南广播电视整体服务效能和软硬实力,保障全省广电发展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坚持项目带动实现跨越。加强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紧盯云南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集智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着力发挥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带动作用,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努力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实现跨越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主动求变,以改革促发展、促升级,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广播电视高清化、移动化、泛在化、分众化、差异化、智慧化的发展新趋势、新需求,加快推进行业资源整合、产业聚合、平台融合,持续推进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传播创新、服务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释放全省广播电视发展新动能。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全省广播电视“12345”发展思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力争用3-5年时间,云南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喉舌性质得到进一步强化,与新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体系基本建成,监测监管形式向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迈进;广电事业繁荣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精品创作能力全面增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节目栏目不断涌现;创新创造活力迸发,广播电视在全省数字经济总体战略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智慧广电产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云南广播电视外宣新格局初步形成,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专业队伍人才培养机制不断优化;推动云南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民族特色的广播电视创新活力高地。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25套电视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
——全省广播电视台基本实现高清化播出,云南广播电视台和具备条件的州市广播电视台开展4K超高清节目试验播出。
——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新增覆盖100万农村用户,有线电视融合服务实现省、州市、县、乡、行政村五级贯通。
二、主要任务
(四)推进“数字云南•智慧广电”建设
1.全面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智慧广电”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数字云南”建设要求,以“局、台、网”合力共建为基础,以“省、州(市)、县”三级联动为依托,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打造,全力推进“数字云南•智慧广电”建设,向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智慧化生产、智慧化传播、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监管目标迈进,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持续发展的云南智慧广电新格局,确保实现广播电视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制播向智慧化融合化转变,建设“一体化资源配置、多媒体内容汇聚、共平台内容生产、多渠道内容分发、多终端精准服务、全流程智能协同”的智慧广电节目制播体系。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加强“局、台、网”联动和统筹协调,促进多渠道资源共享、多业务数据互通,推动广播电视制播、传输、服务一体化,着力打造融媒化制作、智慧化传播、精准化服务的新型智慧融媒体。〔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联动、协同、集成、创新”意识,横向纵向充分沟通,加快各级广播电视台高清化建设,推动高清电视节目内容成为广播电视主流模式,加快4K超高清制播建设;加快推动声音广播从单声道、立体声向环绕声、沉浸声演进;加快有线电视标清用户向高清用户整体转换,推动4K超高清用户规模化发展,探索8K超高清节目生产和传输覆盖。(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向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扩大并巩固广播电视重要宣传阵地,促进城乡文化信息服务一体化,助推精准脱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有线电视网络村村通户户用,实现省、州市、县、乡、行政村五级贯通的有线电视融合服务新格局。〔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实施省、州市、县三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完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加大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建设全省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智能化管理系统。围绕标准、制度、规范、整洁、安全等内容,按照整体达标、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的要求,统筹全省无线台站建设,加强安全播出组织管理、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加强值班值守、检查督导、应急处置,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美丽台站。充分用好资源、技术、人才优势,更好服务和支持智慧广电建设、媒体融合发展。〔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全传输保障处、规划财务处、公共服务处、无线台站管理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局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网络中的部署和应用,建设智能综合传输覆盖网。构建面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技术体系,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在全省广电业务系统中的部署和应用。推动超高清电视、增值业务、双向互动业务在新一代卫星直播上的应用。支持各级广播电视台扩大民族语节目及交通、旅游等广播覆盖范围。(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统筹各级广电云平台规划与建设,推动广电资源要素有效整合、融通共享、智能协同,构建互联互通的智慧广电融合媒体云。建设云南广电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收视行为等广电行业数据资源的采集和分析,推动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传输覆盖、舆情监控、安全监管、业务服务向精准式、靶向性、个性化、智能化发展。同时,依托广播电视多种传输网络及制播优势,联通文化、教育、旅游、气象等行业数据,实现数据集聚融通和综合应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民众提供大数据服务。〔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整合全省广电系统资源,突出移动优先策略,建设以视听服务为主,兼顾行业管理、便民服务、业务宣传的“一部手机云视听”APP和微信公众号,提供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点播和优秀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剧、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点播,实现一部手机收听收看全省广播电视和视听新媒体节目。〔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信息中心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构建“智慧广电+ N”服务。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其他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推动智慧广电服务旅游、政务、教育、农业、交通、医疗、健康、金融、政法等行业,打造智慧广电服务新业态,构建泛在、智慧、安全的“政用、民用、商用”新型综合广播电视服务。〔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完善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体系
10.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广播电视的监测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对IPTV、OTT以及网络短视频等视听新媒体、新业态、新服务的监管。做到业务延伸到哪里,管理就覆盖到哪里,确保内容安全、播出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建设健全省、州(市)两级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管理体系、业务体系、技术体系,创新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智能化安全态势感知、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推动从海量信息管理向精准式、靶向性管理的过渡,开展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测、视听新媒体监管、节目内容和广告监管、播出和传输机构监管、安全播出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等工作,基本实现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智慧化监管,努力做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不断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牵头,事业发展中心、安播监测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
11.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新广电发〔2016〕124号)。树立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加快融合型节目体系、制播体系、传播体系、服务体系、技术体系、经营体系、运行机制、人才队伍等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媒体转型升级,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根据云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等8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宣传部赋予广电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指导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县级应急广播建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县级管理平台等资源,探索利用“云南广电云”平台存储、传输、分发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开展媒体、党建、政务、公共、增值等服务。〔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三区三州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3.推进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广播器材配置,结合中央补助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发挥基层广播“扶智”“扶志”作用,全面覆盖怒江州、迪庆州所辖行政村,实现三区三州地区基层广播设备全覆盖。(省局公共服务处、安全传输保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怒江、迪庆等各有关州市局配合完成)
14.推动怒江州、迪庆州级电视节目(各1套)上星定向覆盖,补齐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短板,拓宽三区三州地区本地节目传输渠道,满足偏远山区群众收看本地电视节目的强烈需求。(省局公共服务处、传媒机构管理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迪庆、怒江等有关州市局配合完成)
15.加大三区三州地区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力度。推动广播电视行业资金向怒江州、迪庆州倾斜,优化资金使用范围,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运行,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省局公共服务处牵头;省局规划财务处、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迪庆、怒江等有关州市局配合完成)
(八)探索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示范区
16.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总局要求,细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标准,健全公共服务类型、供给模式和监管机制,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省局公共服务处负责;各州市局配合完成)
17.根据广播电视基础条件、服务网点建设、资金投入、人才保障、用户满意度等情况,评定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示范区,探索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带动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省局公共服务处负责;各州市局配合完成)
18.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民语节目译制制作服务,组织开展优秀少数民族广播电视节目示范交流活动,推动民语节目在应急广播体系和新媒体中传输,拓宽群众收听收视渠道,提升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和传播能力。(省局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州市局配合完成)
(九)补齐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和保障短板
19.全面落实应急广播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按照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形成省、州(市)、县三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实现云南省应急广播平台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及地方其他应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牵头,公共服务处等处室单位配合;各州市局配合完成)
20.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及村级广播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与安全播出的意见》(云新广发﹝2017﹞166号),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媒体融合发展要求,加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设备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基层广播设备安全播出。(省局公共服务处、安全传输保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局配合完成)
21.推动落实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资金。修订《云南省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村村通运行维护资金统筹用于户户通等公益工程,补助标准进一步向贫困县、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县倾斜。加大绩效管理力度,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局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局配合完成)
22.以农村用户为重点,发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领域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加快推动广播电视智慧化、融合化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数字化、高清化、移动化、社交化的收听收视需求。〔省局公共服务处、省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局配合完成〕
(十)切实提高广播电视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23.加强传播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宣传创新,继续深化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头条建设,精心策划推出一批重点报道和新闻评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省局宣传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新闻立台理念。将新闻变成舆论引导的重要工具,严格新闻信息的筛选和过滤,打造品牌特色,科学地引导新闻舆论。创新新闻理念,改变传统传播方式。加快媒体转型,增强议题设置能力,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权威信息发布,把握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不断提升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省局宣传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八大产业”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广泛报道全省各地各部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出的新举措、创造的新业绩,取得的新经验和新成果。〔省局宣传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展播力度。加强公益广告制播能力提升,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讲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绿色(生态文明)、亮色(辐射中心)的故事,为云南跨越式发展凝聚正能量。(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的主题宣传
27.围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确定宣传主题,加强策划,着力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栏目和节目,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平台,引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省局宣传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引导服务及重点项目规划
28.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广播电视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优质供给的贡献率。完善引导、评价、审查、考核等机制,全面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实施“引一把、领一把、扶一把”的长效机制,做好节目设置和题材规划,建立重点题材种子库。树立“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评价标准,引导行业建立口碑和大数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节目评价体系,破解片面追求收视率、点击率,媚俗、唯利是图等不良生态。下决心整合广播电视人、财、物、设施精办频率频道,坚决去除陈旧过时、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内容供给。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实行题材规划关口前移、立项创作关口前移、备案审查关口前移,促进提质。坚决抵制突破法律纪律、公序良俗底线的企业和艺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积极争取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精品创作扶持引导。建立完善专家库、领军人才库及分层分类引导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制作机构、网络视听机构作用。(省局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抓住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大力推出“反映新时代、体现云南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含广播剧)以及网络视听作品等“五个一批”优秀作品。持续推进广播电视新闻节目质量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等工作。(省局宣传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突出抓好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重点剧目规划工作,重点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进行电视剧题材项目规划。精心制作电视剧《西南联大》《九十九天》《讲武堂之虎牛英雄》《杠杆》《版纳风云》《盛唐南诏》《青山》《云上的恋情》《苫芭花下的约定》,电视动画片《野生菌王国》《依萝传》。(省局电视剧处牵头负责)
(十三)加大原创网络视听精品节目扶持力度
31.引导全省视听新媒体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创作“三性统一”的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并获得备案许可;积极参与总局“网络视听节目提升工程”,开展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争取获得更多扶持。(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打造“云南一分钟•地方篇”系列微视频项目,拍摄云南26个民族的交互视频,通过VR技术,以4K高清形式呈现,同时通过H5形式,在观看视频的同时进行更多内容交互。云南广播电视台推出“口述云南”大型微纪录片,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云南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抗日战争、解放大西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工作、改革开放、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等工作中的重要事件。(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典型节目和先进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力度
33.综合运用评奖创优、节目评析、通报表扬等手段方式,加大典型节目和先进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力度。建立健全与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制度相互衔接的创新创优工作机制和奖励扶持制度,充分发挥典型节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局宣传处牵头,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等配合;各州市广电局及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立健全澜湄区域广播电视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34.秉持“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紧抓“5G+4K”发展新机遇,主动融入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积极配合国家战略,创新与澜湄合作机制成员国广播电视行业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定期举行交流座谈,反馈、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在广播电视节目合拍、互译、版权贸易、融媒体及互联网发展、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配合国家深化澜湄合作机制建设,拓展澜湄合作领域,提升中国广播电视国际影响力,推动我省广电国际传播能力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省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精心打造广播电视国际交流活动品牌
35.精心打造“澜湄国际电视周(节)”品牌,搭建澜湄区域广播电视交流合作平台,创建国际性人文交流窗口,增进澜湄区域业内人士沟通交流,促进民心相通,推动版权贸易发展,促进澜湄广播电视共同繁荣。推动建成“澜湄合作广播电视互译传播中心”,整合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版权资源,设立优秀广播、电视剧节目资源库,为我省译配面向南亚东南亚语种广播电视节目提供资源储备平台,解决企业在版权方面遇到的瓶颈,增强合力,实现广播电视精品“走出去”提质增效。(省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支持鼓励境外落地项目智慧化发展
36.持续协调、指导、推动云南澜湄国际卫视频道海外分台建设,DTMB+OTT互联网电视项目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落地及缅甸吉祥网在缅落地,老中DTMB融媒体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国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电视节目、视听新媒体等标准、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鼓励、指导企业开展对外传播智慧媒体项目建设,紧跟科技发展步伐,配合国家战略推动构建澜湄区域“5G+4K+AI(人工智能)”合作传播格局,从传统内容的合作、输出,转向智慧媒体打造,在构建移动端媒体矩阵的同时,争取在5G技术互联互通、OTT技术、AI翻译技术应用等方面实现突破,在新的技术革命浪潮下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对外交流合作空间。(省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37.全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把高质量创新性跨越式发展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省局负责各项任务推进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实施,每年在召开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地方各级广电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做好各自负责任务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宣传处、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全传输保障处、公共服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规财处等分别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法治保障
38.着眼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加强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推动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全系统实施广播电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工作。强化广播电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省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政策统筹协调
39.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全面梳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广播电视业的扶持政策,精准扶持、综合施策,推动扶持政策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短板、深度贫困县、骨干广电企业和成长型、创新性广电企业倾斜。推动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广播电视投入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广电产业发展。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在我省事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制订针对广播电视业的优惠政策。〔省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财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行业规划统计工作
40.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各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以规划统筹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制定并出台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云南省广播电视“十四五”发展规划。(省局规财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完善全省广播电视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更新纳入统计的有关企业目录,同时根据行业发展新情况新趋势,加强对网络视频、直播平台、短视频网站等新兴业态的统计分析,不断增强全省广播电视业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省局规财处牵头,省局各职能处室、事业发展中心配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2.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广播电视“四力”人才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选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重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无线台站管理中心等配合〕
43.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利用脱贫攻坚第一线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省局所属中波(实验)台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搭配、结构合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旗帜鲜明为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搭建成才平台,用好、留住人才。〔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无线台站管理中心等配合〕
4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广播电视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素质。加强机构改革后广播电视职能、职责、地位和作用定位的宣讲宣传,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对本系统、本行业的荣誉感、归属感。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把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加强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广播电视工作队伍。〔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广电局配合〕
(二十三)强化政治建设
45.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好主题教育、教育实践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党的领导、涵养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深化标本兼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巡察机制,开展对下属单位的巡察,强化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增强监督合力,使各方面监督形成有机整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省局机关纪委牵头,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