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02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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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广办〔2019〕1号

 

各州、市广电(文广)局,云南广播电视台:

 

  加强和改进主题主线宣传,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各州市、县级广播电视台原创、本季度首次播出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短消息、长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二、推优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的总体标准。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

  1.深入生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优秀作品;

  2.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程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推荐报送方式

  各州、市广电(文广)局择优推荐的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件,云南广播电视台推荐的作品不超过5件。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按“主创人员”推荐申报,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超过30分钟的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四、报送材料

  1.各州、市广电(文广)局季度优秀新闻作品推优评审情况的报告。

  2.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2份及电子版(注意:表格中省局填报部分请留空)。

  3.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1920*1080,50M码流)的刻录版及电子版。每个作品刻录在单独的光盘内,并在光盘上标明作品名称、主创人员等相关信息。光碟刻录时请勿选择为DVD播放格式,作品的电子版可压缩后再发送至指定邮箱。

  4.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材料。

  请认真填写推荐表,并按照要求格式刻录新闻作品,凡是不符合要求的新闻作品,不纳入推优活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州、市局组织好评审推荐工作。云南广播电视台的新闻作品,由台统一组织筛选审核后以台名义直接向省局报送。

  2.2018年第四季度优秀新闻作品的申报材料及碟片请于2019年1月20日前寄送至省局,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申报表和新闻作品)也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各报送单位选择邮政速递EMS,并提前预留时间邮寄推荐作品。联系人及电话:高洁,0871-65385401,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云南省广电局12楼宣传处,邮编:650031,邮箱:ynsgdjxcc@qq.com。

  3.2019年季度新闻作品推优工作将不再另外发文,每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推荐。第一批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7月20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次年的1月20日。各单位所推荐新闻作品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一季度内,如,2019年第一批推荐的新闻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内,以此类推。请各州、市局及时根据微信工作群的通知提示,组织好相关评审报送工作。

 

  附件: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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