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高动态范围电视节目制作和交换图像参数值》《用于节目制作的先进声音系统》两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
通知明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审查了上述两项标准,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分别为:GY/ T 315-2018、GY/T 316-2018。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2003.cn),联系电话:(010)86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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