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6-02-16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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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新闻出版方面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39号)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关说明及附件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ynxgj.gov.cn)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邮编:650031,电话:0871-64196738;传真:0871-64196738,电子邮箱:bkc@ynppb.gov.cn)。

  一、概述

  2015年,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立足全省新闻出版的工作重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效能政府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紧紧把握住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

  (二)规范内容,及时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及时公开。一是充实公开的内容。按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15年,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省新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业务处室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新闻出版方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2015年,局新闻出版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有:机构概况;新闻出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2015年全省新闻出版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改革后仍然保留的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审批改革后已经取消或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本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2015年全省新闻出版各项年检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2015年,主要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1. 网站公开。以全省统一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本年度新闻出版方面通过这两个网站公开信息64条,其中,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了49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49条,以报纸等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务信息15条。

  2.公共查阅场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设立公开查阅点1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5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5年,因未收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所以申请处理情况为零次。

  (三)咨询处理情况。2015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近两万人(次),其中到局现场咨询3300余人(次),通过局各业务处室电话咨询16600余人(次),通过96128专线查询的4人(次)。全部咨询都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满意率为99%;96128转接成功4人(次),转接成功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未发生过以省新广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无作为被复议行政机关和被申诉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申诉。未受理过行政复议案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仍有待丰富;三是限于设备和网络建设滞后仍未开通手机微信网站。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2016年将在全面完成原新闻出版和原广电两局合并的基础上,整合两句资源,统一和规范公开口径、范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系统整合,提升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七、有关说明及附件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5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新闻出版方面)

   

第二部分 广播影视方面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邮政编码:650031;电话:0871-65310038 ;电子邮箱:XLJ@mail.ynbtv.cn)。

  一、概述

  2015年,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影视方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广播影视发展工作重心,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版面,拓展公开渠道,广播影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按照省新广局党组的部署要求,2015年,结合实际,认真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掌握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在《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机关内部主要事项的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向政府信息查询点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基础上,相继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网站(广电部分)栏目内容保障暂行办法》、《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网站信息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制度,并制定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责任分解表》,层层落实工作任务,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监督,严审把关。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在履行职能活动中产生或获取的非涉密信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等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4号)等文件认真组织对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网站(广电部分)栏目内容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广发〔2015〕76号)、《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相关文件的通知》(云广办〔2015〕40号),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编制完善局网站栏目目录,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单位部门,对信息内容有保障的栏目,按要求填写《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备案表》,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2015年5月,广播影视方面开展了本级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并印发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省广电局)关于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云广发〔2015〕58号)。2015年7月,被评为省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三)创新版面,突出重点。2015年,结合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对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了10余次局部调整,优化了网站的页面布局和视觉效果,及时开设了“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挂包帮、走转访”、“道德讲堂”等专栏,主动进行网上引导和学习交流,形成了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同时,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相关文件要求对部分栏目进行了撤并和修改,用户访问内容更加便捷。

  (四)及时更新,完善目录。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制作了《2015年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云政办发〔2015〕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精神,结合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际,制定了《关于完善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案》,对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栏目进行了自检自查,对局网站长期无更新或分类较细、无法保证及时更新信息的栏目,以及部分反映各类主题活动的栏目进行归并或撤除,补充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适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导览》方式,确保公众获取有关信息快捷便利,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信息要素。

  (五)耐心细致,强化服务。2015年2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整理审核,完成上报《96128专线电话基础信息表》,明确了局办公室为96128 专线负责机构,96128 联络员为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一年来,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局“96128”政务信息管理实施意见和专线服务制度等相关规定接听“96128”政务查询专线,并对每次来电做详细记录并录音,根据情况做现场答复和按时限进行答复和回访,努力推进96128政务服务专线工作场所建设、服务内容扩充、服务方式探索“三个延伸”工作。

  (六)机构健全,保障有力。不断改进信息采集和发布管理以及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工作,局信息中心专门负责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站的运维管理工作以及96128专线接听回复工作,根据《条例》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公开本局经审核批准发布的政府信息。2015年6月,统一组织更换了办公电脑杀毒软件,最大限度防范内容差错、技术故障、失泄密等问题发生,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云政办发〔2015〕24号),对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广电影视方面)设置栏目进行了自检自查,对局网站长期无更新或分类较细、无法保证及时更新信息的栏目,以及部分反映各类主题活动的栏目进行归并或撤除,确保网站不出现僵尸栏目和天窗栏目。为确保网站运行正常不易受到外界攻击我局加装了网页防篡改系统,基本杜绝了网页被恶意篡改的情况。为保证96128的接听局专门设置工作室,确保接听质量,并设置96128备用线路确保96128接听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省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中心具体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就我省广播影视系统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重大决策推进情况和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网站形式主动对外公布,发布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2015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有关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扎实抓好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5年,先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广电部分14项)》、《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电工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公告》,制作了详细的办事流程、申请书示范文本的电子文件,将行政审批工作的办事程序、指南、办理事项、时限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函》文件精神,11月,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窗口,并将信息链接到“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内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条目,及时公开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324项,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信息。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在预算和决算公开方面,不断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2015年3月13日在原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广电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2015年4月1日局网站公开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广电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并公开了《云南省广播电视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2015年9月6日公开了《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4年(广电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在审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拟制了审计工作方案,确定了审计对象和内容,与审计机构签订审计协议并开展工作。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中公示。

  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015年,在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及时公开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等重大惠民工程以及云南广播影视译制中心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为实时传达总局和省局有关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情况,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无线数字化覆盖”栏目,主要刊登与无线数字化覆盖工作相关的文件、实施工程进度、实施工程办法、会议纪要和简讯等,就“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紧紧围绕项目规划、申报、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建设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干部任免、公开招考、招聘、职称申评、因公临时出国(境)方面:先后在局网站公开了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试通知、现场确认公告、资格考试公告、资格考试大纲、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信息,公开发布《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广电部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系统申领办理系列执业资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对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进行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招考、网上预报名和考试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先后在局主楼一楼宣传栏公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3批次5人次。此外,对云南省广播电视奖评选每个类别的评奖办法、方案和通知及评奖结果都在本局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分别设置在局大门口接待室与局主楼大厅内的便民信息查询点和局主楼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将电话、门户网站、公开网站、广播、电视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做到电话可问、网络可查,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查询服务。在2015年举办的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聘考试,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试等,不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传媒介质对外进行宣传发布。另外,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先后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对外公布监督电话。

  (三)主动公开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上发布广播影视方面重点工作通报21条,在局主楼大厅内的电子屏发布信息136条,在局门户网站与局政府公开网站上共主动公开信息378条、转载5313条,受理96128电话查询46个,受理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咨询4人/次,转办不在局职责内的咨询0人/次,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的局长信箱共收到咨询和投诉28人/次,均按时进行了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共受理96128电话查询46个,受理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咨询4人/次,上转不在我局职责内的咨询0人/次,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的局长信箱共收到咨询和投诉28人/次,均按时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未收到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影视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职责分工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还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原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广电局融合的新形势、新要求,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资源,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热线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做到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准确和权威,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三是积极探索更多运用图片或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科学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探索政务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局网站内容工作,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政府信息。四是不断提高局网站管网和办网水平,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做好局网站建设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通过强化督促检查,年度考核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新闻出版广电的促进作用。

 

  附件:2015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表(广播影视方面)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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